北市土管條例將重大修法 建商容獎回饋比例7成減至5成

臺北市長蔣萬安中午赴市議會民進黨團向議員說明北市府預算及重大法案及議案。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北市長蔣萬安中午赴市議會民進黨團向議員說明北市府預算及重大法案及議案,其中針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2項重大修法,包括放寬建商容積獎勵回饋比例,從70%下降到50%,以及捷運或鐵路場站出入口半徑300公尺範圍內的非住宅建物,減設30%停車位。但民進黨團認爲恐圖利建商,表達反對。

北市府將針對土管條例修法,修正自治條例中所定申請優惠容積率的收益,將應提供市政府回饋比例,自扣除營建及管銷成本淨利益的70%,放寬爲50%,將使土地所有權人依該條規定申請容積獎勵的成本降低,希望以此增加私人開發業者提供社會住宅之誘因,進而提升北市社會住宅存量。

另外,修正土管條例停車空間位數設置規定,將國際觀光旅館使用及基地位於捷運或鐵路場站出入口半徑300公尺範圍內之建築物、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置停車空間數量減少,目的除了降低設置停車空間之成本外,可以引導北市朝大衆運輸導向模式發展,減少私人運具使用。

不過民進黨北市議會黨團認爲,容積獎勵回饋比例從70%下降到50%,對建商回饋太大;捷運、鐵路周邊300公尺要減設30%的停車位,對於臺北市停車位嚴重不足,更是雪上加霜,質疑蔣萬安修法對市政不瞭解。且捷運、車站減設30%停車位,是鼓勵大家搭大衆運輸?這邏輯很不通,應該進一步說明,否則民進黨團無法支持。

簡舒培說,現在都更推不動,很多民衆認爲是分回的不夠,無法一坪換一坪,所以不意願都更,如果現在放寬給建商,本來建商要回饋70%,現在變成回饋50%就好,建商就多賺20%拿去賣,利益給了建商,這會增加多少都更鼓勵?是很大問題。

另外,減設停車格恐造成停車需求更困難,很多外縣市來北市工作需要停車,停車位本來就不足,還要減少?畢竟洽公還是有停車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