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派出所長涉臺柬埔寨案 前分局長連坐記2小過
前大同分局長高鎮文。(圖 / 中時資料照)
臺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前所長葉育忻被控與臺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勾結遭起訴,大同分局長吳在堂連帶記兩小過。北市警督察室調查後認定,吳在堂於案發時任職未滿4月,應依規定免除懲處,並追究其餘監督不周人員之責任,前任分局長高鎮文須負考監責任,記兩小過。
回顧「臺版柬埔寨案件」,新北市警方查出前臺北市警察局,寧夏派出所長葉育忻與「藍道」聯繫已逾1年,期間曾多次提供情資,同時向詐團解析偵辦手法,藉此提醒他們從中規避,共計收受詐團現金200萬、一輛賓士GLC休旅車、泰達幣109萬等酬謝。
2023年5月3日,士林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約談,歷經3小時偵訊,檢方認定葉育忻涉犯貪瀆,訊後將其逮捕歸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大同分局長吳在堂。(圖 / 中時資料照)
臺北市警隨後召開記者會,指葉育忻與詐欺集團成員接觸交往,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僞造公文書、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機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敗壞官箴,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1 條等規定,決議將葉育忻記兩大過免職。另,至於時任大同分局長吳在堂則記過兩次,並從嚴追究其他考覈監督不周人員之責任。
臺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後認爲,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9條規定,對於考覈監督對象中有發生違法或品德操守上之違紀行爲,依違法犯紀者懲處分種類、考覈監督時程查究考覈監督不周責任,應審酌「課責性」、「職務之關聯性」,以避免衍生過度非難並達惕厲之效。
因此督察室認定,吳在堂於今年1月18日調任大同分局,距離案發時間,考監仍未滿四月,理應免除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