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母女遭詐騙輕生 員警致電言詞失當遭記一大過

臺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遭詐騙於昨天輕生,內湖警分局追查發現,派出所劉姓員警6日致電聯繫被害人時言詞缺乏同理心,經考績會決議,今天核予記一大過,所長監督不周記過一次。

北市警消昨天下午1時許獲報,報案人曾男稱其外出返家後,發現家中房門深鎖有異,經開門後竟見55歲母親和29歲姐姐輕生且留有遺書,經救護人員查看兩人已明顯死亡。

據瞭解,死者母女是因遭遇假投資詐騙,財損逾新臺幣上千萬元,纔想不開而輕生。警方經查遺書內容有疑點,立即進行追查。

臺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轄下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於4日受理民衆報案遭詐欺,在完成首次筆錄後,因有部分案情須請報案人協助補充說明釐清,劉姓員警便於6日上午致電通知報案人約定時間製作第2次筆錄。

不料,雙方通話過程中,劉姓員警言詞不當、缺乏同理心。

內湖分局今天指出,經召開考績會決議,核予劉姓員警記一大過懲處並調整至警備隊;港墘派出所長監督不周,記過一次;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自請處分。

此外,關於劉姓員警言詞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主動函請士林地檢署續處。

內湖分局說,針對此詐騙案的10月面交黃姓車手,警方已調獲其身分,將深入溯源偵辦。

內湖分局表示,針對員警處理民衆報案過程言行失當一事,秉持不庇縱、不掩飾態度面對,並將以此個案深切檢討,教育員警同理民衆被害心情,嚴謹每一個處理細節;另將深化識詐宣導及詐騙案件偵查,盡全力守護民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