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調查報告初稿曝光 提出6大結論、5大建議

臺北市三大案中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設定地上權」案,調查小組20日已做成專案報告初稿,內容提出6大結論、5大建議。(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三大案中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設定地上權」案,調查小組20日已做成專案報告初稿,內容提出6大結論、5大建議;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張斯綱表示,查無時任新光人壽副總、前民衆黨立委以及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與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有私下授受的實證,而報告定稿最快將在9月中秋節後完成。

據瞭解,專案報告初稿有約50多頁,提出「6大結論、5大建議」,認爲臺北市府當時爲了標出T16、T17、T18,導致一再放寛招標條件,爲標而標以致不符當初科技園區的目標,且政策決定時缺乏具體規畫,忽略投資環境的限制及時空的變化。

結論也認爲T17、T18免投資計劃書,是一個行政缺失,同時3基地合併招標政策錯誤,另外北市府與元大人壽之間的會議紀錄不清,且調查小組邀請的當事人列席均未出席,致使調查成斷點無法釐清。

報告初稿也提出5大建議,針對權利金估價部分,建議北市府在地主權益和投資權益之間採取的比例,應適當考量地主權益之鑑價方式,並建議北市府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列「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3成」規定,以利日後相關案件有所依循,同時建議有政策方向的園區就應有投資計劃書,避免得標者有不確定性的空間。

另外也提到,建議應有評估投資廠商是否有財力開發的機制,未來在這類型案件的設計,應多一道門檻,不能放任得標者擺爛,如果擺爛,應有一個懲罰性的提前解約機制,且招商顧問公司是民間公司不在議會監督範圍內,應檢討需不需要委託招商顧問公司及權利義務如何分際。

張斯綱指出,針對吳欣盈當時與柯市府的關係,新光金控回函指出當時吳欣盈並沒有參與這個標案,但由於文字無法呈現柯文哲與吳欣盈私下往來的部分,同時市府資料也沒有實證證明兩人有私下授受的情況。

針對報告定稿,張斯綱說,下次會議最快將在9月中秋節後開會,屆時定稿完成纔會將報告送交臺北市議會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