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燈節延後 議員轟紓困卡實在
臺北市議員王鴻薇、陳炳甫、徐弘庭召開「六都只剩臺北燈節硬要辦」記者會,痛批北市府2個月砸1.3億辦活動。(張薷攝)
因受疫情影響,臺北市政府原訂2月的2021年臺北燈節延到12月17日至26日舉辦,北市多位議員痛批,年底舉辦燈會、加上耶誕活動、跨年,2個月後又再辦明年的燈會,短短2個月就燒掉1.3億元,根本浪費公帑,不如省下來,直接拿來紓困還比較實在。對此,北市觀傳局表示,盼透過活動帶動人潮,未來將視疫情而調整。
議員王鴻薇表示,今年臺北燈節砸5100萬元原定2月辦理,因疫情而2度延後至12月17日至26日舉辦,若加上同時期有跨年預算約3000萬元以及耶誕活動420萬元,再遇上明年元宵燈節又花5100萬,短短2個月就燒掉1.3億元,痛批市府根本只是要在年底花光預算,浪費人民的血汗錢。
議員徐弘庭指出,過去市長柯文哲曾說討厭一次性、放煙火式的活動,北市因新冠疫情影響,有無數市民與產業急需紓困,市府不只沒有明顯的紓困方案,放煙火、賞花燈對當前受疫情衝擊的困苦民生更毫無幫助,主張應取消、全力投入紓困。
議員陳炳甫直言,不僅中央的臺灣燈會已停辦,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燈會也皆喊卡,等於六都唯獨臺北硬要辦,難道說當初標案沒有疫情延期或停辦的但書嗎?甚至在今年預算尚未執行又趕在7月決標明年燈會預算,更是不合理,要求錢應要花在刀口上,市府必須給個交代。
對此,觀傳局觀光發展科長洪梅雲指出,2021年燈節主場域在萬華,2022年燈節在士林,雖然名稱、精神相同,但是場地不一樣,辦活動目的是爲帶動地方人潮、促進發展,也希望燈節可以帶動當地人潮,未來會隨着疫情發展調整辦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