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6841公廁 逾7成有貼心設施
臺北市公廁遭臺北市審計處點名有缺失。(溫予菱攝)
臺北市政府2022年訂定《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然而臺北市審計處發現,市內公廁部分缺少扶手、求助鈴等應設置設施,且有半數親子廁所未設兒童座椅或尿布臺。臺北市環保局迴應,除了有些公廁礙於空間不足等因素無法設置外,其他公廁已完成設置扶手、求助鈴,未來也會視民衆需求與空間在親子廁所增設親子設施。
審計處說,截至去年10月底,環保局列管公廁共有6841座,其中設置馬桶坐墊紙或消毒液貼心設施、扶手、求助鈴,設置比率均達7成以上,不過仍有公廁缺乏這些設施,不利民衆上廁所的安全及舒適性。
審計處指出,親子廁所共有540座,有設置兒童安全座椅或尿布臺有比率僅達5成,且其中2項設施皆未設置者有227座,已經函請管理單位檢討改善。
環保局表示,列管公廁中扣除已申請延長設置期限、覈准免設置者外,其餘皆已依規定完成扶手、求助鈴等應設的設施;針對延長期限到期者,10月11日起稽查,如未完成設置且未改善,將裁處公廁管理人或所有人2000至1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環保局說明,依規定達一定樓地板面積或特定場所,應規畫設置適合6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的親子廁所;依北市公廁自治條例,尚無對已建造完成的既有公廁,強制規範設置尿布臺等親子設施,僅有規範已提供尿布臺的公廁,要維持設施能正常使用,未來將鼓勵公廁管理單位,依民衆使用需求及現有空間增加相關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