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連霸議員被合夥人指證暗槓公款 陳重文如坐鍼氈插話反嗆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等罪嫌,同案被告監視系統業者康立錡27日到臺北地院作證。(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臺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所涉圖利案,今(27日)傳喚同案被告康立錡作證,陳不認同康的說法、急得想糾正,2度被審判長制止不得干擾證人,康證稱和陳合開公司承攬標案、錢都是陳在管,他被約談到案才知公司有盈餘、卻被陳轉帳到其他公司,陳否認替合開的公司議價,「不會爲了小案子去欠人情」。
本案於今年(2024年)3月14日由臺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陳重文同月21日被羈押至今,今年7月19日被起訴移審續押,日前在看守所度過47歲生日。北院今共傳喚3名證人、隔離訊問調查陳所涉案情,康立錡排在第3棒。
康立錡證稱自己獨資的維鑛公司,本就是臺灣智慧光網公司下包的下包,專做校園監視系統,因緣際會認識陳重文,陳得知他常被臺智光卡工程款,向他自稱跟臺智光很熟,後來更找他合開公司、陳全額出資,他信任陳,同意用他的名字爲公司取名,他專責業務與技術,沒出錢卻能拿4成股權,是因他有專業能力、也有壓低成本等優勢。
▲國民黨臺北市三連霸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等罪嫌,27日從臺北看守所被提訊到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康立錡證稱,陳重文告訴他只要是臺智光的案子,就用立錡公司去承攬,還引薦他跟臺智光董事長李慶煌等人見面,他本意就是直接成爲臺智光供應商,否則沒必要再開新公司,陳說臺智光有標案就會給立錡公司做,立錡公司做的標案,也都跟臺智光有關。
康立錡指出,成立立錡公司原本只做北市府教育局的校園標案,本案社會局標案是突然迸出來的,由臺智光通知他。康強調,立錡公司接的標案,他都會把報價告訴陳重文,「因爲錢都是陳出的」,臺智光想殺價、他不肯,陳說會去講,結果真的就不再殺價,今年初拿不到本案尾款,也是陳去協調。
康立錡自稱不懂法律、壓根兒不知本案有利益迴避問題,且他以爲立錡公司虧損,被約談到案才知有賺錢,但錢被陳重文轉帳給其他公司,他從沒分到盈餘。康說立錡公司財務、大小章跟帳戶存摺都是陳在管,陳用錢也不會告訴他,他甚至不知陳轉帳的那些公司是做什麼的。
▲陳重文今年(2024年)3月到案時,身形福泰,與收押後消瘦模樣明顯有別。(圖/記者許靖騏攝)
陳重文聽康立錡的證詞如坐鍼氈,作勢想插話糾正,2度被審判長制止,終於輪到他發問,陳連珠炮似質疑康立錡「是我叫你去標社會局的案子,你有證據嗎」、「你有告訴我投標社會局的案子,但我沒有準駁,對不對」,康狀似委屈答稱「是你說臺智光的案子,都用立錡公司接,全部啊!」
辯護律師用迂迴方式鋪梗,讓康立錡親口說出陳重文沒指示投標本件社會局標案,而是因立錡公司爲「系統整合商」、符合標案所需性質,加上康能提供最低價格、最好規格,有把握得標,且康爲立錡公司業務實際負責人,能決定用哪家公司名義投標、價格多寡,顯非聽從陳的指令。
辯護律師更指立錡公司爲承攬校園監視系統而成立,還曾被臺智光殺價,代表非內定廠商,也與陳重文與臺智光的交情無關,所以陳出資並不會構成圖利罪。陳連忙順着律師的話,強調自己做3屆議員,絕不會爲自己的公司去議價,「不會爲了小案子去欠人情」。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等罪嫌,同案被告監視系統業者康立錡(左)27日到臺北地院作證。(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方指陳重文沒反對投標、還去交涉不用殺價,工程款也收了,如今卻推給康立錡自行接案,辯詞不可採信。今庭訊歷時4.5小時,下午2點結束,法官諭知陳重文還押,下週二(10月1日)上午繼續審理。康立錡開完庭不迴應記者發問。
陳重文本案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的背景,是陳與上市公司臺通光電董事長李慶煌有交情,臺通光子公司臺智光與臺北市府2011年簽訂光纖BOT契約,臺智光建置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享有25年經營權,臺北市府所屬機關須優先租用臺智光的網路服務。
檢方指控陳重文去年(2023年)4到6月間,施壓臺北市府社會局,將轄下公立託兒所監視器雲端建置案,依光纖BOT架構委請臺智光建置,陳再於去年7月底全額出資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找監視設備業者康立錡掛名負責人,陳隱身幕後運作立錡公司成爲公託監視系統標案供應商。
檢方認爲臺智光因陳重文的緣故,向立錡公司採購本件公託標案所需硬體設備逾1000萬元,最後卻轉包給康立錡獨資的維鑛公司履約,立錡公司「過水」淨賺約3成共321萬餘元,被視爲陳涉圖利的不法利益。陳同案另涉僞造文書、業務侵佔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