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淋水男童媽一度喊告!律師傻眼「不舒服不代表有侮辱」 自曝最驚訝這1點
高鐵發生搶座位淋水糾紛,引發熱議。(示意圖/資料照)
高鐵昨(8)日發生搶座位淋水糾紛,一位10歲男童遭女子用水淋頭後不斷飆罵三字經,氣得男童媽媽也反過來對女子淋水,影片曝光後引發熱議,目擊者也分享自己所見所聞,不料男童媽媽卻一度聲稱「一併提告」。對此,網紅律師陳宇安(巴毛律師)分析,其實此案提告公然侮辱不一定會成立,因爲女子淋水讓男童不舒服,不代表有侮辱意圖,最讓她驚訝的是男童在家長在場時飆罵三字經部分,不過因爲未滿12歲,也沒有什麼刑責問題。
巴毛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男童媽媽一度聲稱要提告,「我真的很認真的想問,被倒水在頭上是要告什麼?何況妳自己也倒了一整瓶回去」,就算要告公然侮辱,但女子只是讓男童衣服溼掉不舒服,不代表有侮辱意圖,且男童媽媽也反倒了一整瓶回去,如果成立就會兩邊都會成立。
巴毛指出,其實自己最驚訝的是,男童在父母在身邊時脫口而出三字經,「不過他未滿12歲,也沒有什麼刑責問題」;巴毛提到,很多人質疑若今天女子倒的是硫酸,「這種行爲不應該處罰嗎?」,但這其實是無限上綱,今天女子淋的就是水,「還是你覺得法官應該把潑水的行爲當成潑硫酸懲罰?」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迴應,「兩邊全部趕下車就好,爲這種行爲動用司法,是一種社會資源的浪費」、「鄉民把水換作是硫酸在做假設,根本是刑總『假設的因果流程』,本案不存在的事實總是會被鄉民拿來做假設」、「告訴老師」、「終於等到專業人士發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