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調查!中金公司迴應

在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國微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爾芯”)被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8個月後,其保薦機構中金公司也面臨被立案調查的命運。

10月11日晚,中金公司發佈公告稱,於10月1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9月25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中金公司就此事對記者回應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工作,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將堅持以投資者爲本,不斷強化執業過程的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夯實“看門人”責任,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更好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帶病闖關” 未獲註冊即被查辦

今年2月,證監會對思爾芯申請科創板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據悉,該案系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資料顯示,思爾芯是一家以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爲主的企業,專注於集成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領域,業務聚焦於數字芯片的前端驗證。思爾芯於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

作爲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思爾芯在證監會於2021年12月實施的現場檢查中,被發現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Toshio Nakama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鎧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財務官黎雄應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100萬元罰款。

申報即擔責 監管嚴把“入口關”

實行註冊制,強調以信息披露爲核心,發行上市條件更加多元包容,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範、透明、可預期。但這絕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在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強化市場約束的同時,上市審覈把關和法治約束也應更加嚴格。

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實施修訂後的《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強調“申報即擔責”,規定在檢查過程中對撤回上市申請的企業“一查到底”,撤回上市申請不影響檢查工作實施,也不影響依法依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並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開展檢查的機制。同時進一步規範了現場檢查程序,強調現場檢查處理標準統一。

此外,《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中明確,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常態化滾動式現場監管機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質量爲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機制。擬上市企業和中介機構存在違規情形的,依照《證券法》等規定嚴肅問責。

當前,新股發行領域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稽查執法力度不斷加強,旨在進一步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中金公司被立案調查,就是“申報即擔責”的體現。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爲,監管應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嚴厲打擊,警醒證券市場中介機構,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來源:金融時報客戶端(記者 張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