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的通知,內容如下: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爲切實提高教材建設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教材〔2019〕3號)、《中小學教材選用管理辦法》(教材〔2023〕1號)等文件要求,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24年第14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4年7月5日

《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

1.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主體是什麼?

中小學國家課程教材和地方課程教材選用單位原則上爲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鼓勵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教材選用權下放到教育質量高、管理能力強的普通高中學校。教材選用單位應當組織成立教材選用委員會,下設學科組,具體承擔教材選用工作。

2.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的主要範圍是什麼?

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教材須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教材目錄中選用(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選用境外教材,確需選用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執行。

3.中小學教材選用的具體程序是什麼?

啓動教材選用時,教材選用單位應制定併發布選用方案。學科組研讀、比較國家和市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本學科所有版本教材,提出初選意見。選用委員會對學科組提出的初選意見進行充分討論,確定選用結果。會議討論記錄和選用結果應當記錄在案。

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區內的教材選用結果進行審覈,在本級教育部門網站上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選用工作完成後30個工作日內,將本區教材選用結果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4.教材選用後,可以更換教材版本嗎?

教材版本選定使用後,應當保持相對穩定。小學、初中、高中各學段教材使用週期內,除國家、北京市有統一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換。

經專業機構評估,結合教材使用監測評估報告,確實存在與教育教學不相適宜的情況需更換教材版本的,應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由教材選用單位按程序選用其他版本教材。原則上從起始年級開始更換,不得影響教學秩序。

5.哪些情形需要重新選用教材?

(一)嚴重違反選用程序規定的;(二)採用不正當手段干預選用過程和結果的;(三)課前沒有按時到書的(不可抗力除外);(四)擅自改動審定後教材內容的;(五)教材出現嚴重問題的;(六)其他嚴重影響教材使用的。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