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1號公告:上市、交易規則出爐,申報100股起,漲跌幅30%

爲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證券交易和會員管理等行爲,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9月5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官網發佈“北證公告〔2021〕1號”,對北交所上市、交易、會員管理等三大基本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徵求意見的業務規則分別爲:《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簡稱《上市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試行)》(簡稱《交易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試行)》(簡稱《會員管理規則》)。

此次社會徵求意見,聚焦外界六大關注點,包括上市、交易規則、申報100股起、漲跌幅30%,退市流程等內容。

關注點一:

平移精選層的四套“財務+市值”的條件

《上市規則》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圍繞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總體目標,強化了以信息披露爲中心的監管理念。北交所對精選層現有的分層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停復牌等單項業務規則,作出了體系化整合,同時吸收借鑑了現行上市公司監管的成熟經驗,形成了上市公司的總體監管架構和全鏈條監管安排。

從內容方面來看,《上市規則》包括了發行上市、持續監管、退市機制、監管處理等四部分。其中,針對企業發行上市,《上市規則》明確了上市條件與程序、上市保薦與持續督導、募集資金管理等內容。

與精選層的掛牌條件保持一致,北交所設置了市值條件和財務條件的四套標準,具有較好的包容性。標準一側重財務指標,市值起輔助作用;標準二側重關注市值標準,適應盈利模式清晰、業務快速發展的企業;標準三針對具有一定研發能力且研發成果已初步實現業務收入的企業;標準四主要面向市場高度認可、研發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未盈利企業。

目前精選層掛牌的66家公司,適用四套標準進層的都有,這套指標顯示出了較好的適應性。其中,多數企業以淨利潤標準要求進入精選層。據其測算,目前創新層、基礎層符合四套財務條件的公司數量充足,北交所後備上市企業儲備充分。

關注點二:

信披要求更具體,取消持續督導制度

根據《上市規則》,北交所在精選層持續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對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持續監管作出了四方面的調整:

關注點三:

申報100股起,以1股爲單位遞增

《交易規則》整體延續精選層以連續競價爲核心的交易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了:

北交所還爲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關注點四:

符合條件可退市到新三板

《上市規則》中明確了北交所的退市制度,主要內容主要包括:

關注點五:

對現金分紅不做強制要求

北交所公司治理等方面,與滬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監管一些制度創新,有效平衡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規範成本與收益。例如,對北交所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勵公司根據自身實際“量力而爲”。對於股權激勵,允許在充分披露並履行相應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設置低於股票市價的期權行權價格,以增強激勵功效。

關注點六:

公司制交易所實行會員管理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交所作爲公司制交易所實行會員管理,會員是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資格載體。區別於會員制交易所,會員在公司制交易所不享有財產所有權。

實施會員管理是落實上位法對於證券交易所的明確要求,在境內外公司制交易所有較多成熟實踐,《會員管理規則》予以吸收借鑑,重點明確了對會員交易風險控制、客戶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術系統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強化監督機制,督促會員在各項業務活動中歸位盡責。

最新動態:北交所公司已註冊成立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已註冊成立,徐明任董事長。根據天眼查APP數據顯示,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已完成工商註冊,成立及覈准日期爲9月3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爲股東。註冊信息顯示,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爲徐明,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爲依法爲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以及證券市場管理服務等業務。組成人員方面,徐明擔任董事長,隋強任副董事長、經理。陳永民、張梅、周貴華、賈文勤、王宗成、王麗、李永春、李繼尊等爲董事;黨小卉、尹舒、王雲龍、三人任監事。另外,徐明還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任職,職務爲該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編輯 楊程綜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京日報、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