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傳訊兆豐副總等3人
臺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案,昨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副總經理樑美琪、法遵會主管陳天祿、企劃處處長莊瑞中3人說明。據瞭解,樑、陳、莊3人均表示,遭罰是因對美方法規認定上的差異,以致申報有所疏失,並未涉及洗錢不法。檢方訊後將3人請回。
據瞭解,檢方近日將持續密集傳喚兆豐銀多名高層查證,並調閱資料逐一調查。
檢方爲釐清案情,23日起陸續傳喚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2人,訊後將蔡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小三通後,24日則傳喚已請辭的兆豐銀前總經理吳漢卿作證。
檢方昨天繼續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副總經理樑美琪、法遵會主管陳天祿、企劃處處長莊瑞中3人。由於檢方依據美方新聞稿及協商命令,初步認定兆豐銀有內控缺失等7大缺失,且涉案金額龐大、資料複雜,因此昨天是由3名檢察官協同訊問陳天祿等3名證人,訊後均請回。
陳天祿離開地檢署時表示,只是接受檢察官做一般性查證,回答檢察官問的一些問題,樑美琪不願受訪,莊瑞中則說自己只是來送文件,3人均相當低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