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酬金回捐 北市研議明確規範
臺北市政府推薦富邦金控及其子公司9席獨董,依規定酬金需回捐,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疑似要求黨籍獨董捐到黨內友好基金會引發質疑,市議員要求以文字明確規範,市府將研議辦理。
北市府是富邦金控大股東,連同金控及子公司可推薦9席,每位獨董月領15萬元報酬及3萬元車馬費免回捐,另規定支領的盈餘分配及其他酬金,應以承諾書同意回捐市府或其他公益、慈善團體,每人3年任期約500萬元。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表示,根據市府推薦獨董遴選作業要點,須回捐給市府或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不能是與獨董有利益關係的機構或團體,柯文哲疑似要求黨籍獨董捐到「衆望基金會」,蔣市府應調查,不應替柯遮掩。
國民黨議員張斯綱指出,柯文哲任內富邦獨董18人共捐9353萬元,對捐款有掌握嗎?並說,獨董是市府指派的法人,回捐市府纔是取之於市府、用之於市府,現行規定太籠統,應以更明確的文字內容規範,例如董監事酬金須捐在北市府轄下的社會局、教育局、文化局的專戶,或臺北市政府相關基金會。
北市府表示,財政局都有掌握捐款,也會請法務局和財政局討論研議更明確的回捐規範,因爲很多董監事的酬勞從明年1月1日開始算,會在今年底前有初步結果。至於有議員要求將捐贈明細上網公開,目前依法捐贈對象屬個資範圍,但也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