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公廁拍藝術裸照兼「啪啪啪」 女稱攝影師性侵反GG
臺北市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子想拍攝一組有「個人風格」的藝術全裸照,於是找上一名陳姓攝影師,拍攝期間2人還在臺北車站的公廁發生性行爲,當時還因爲聲音太大被路人勸阻,沒想到事隔5個月女方聲稱遭性侵。然而,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事證不足,因此給予陳姓攝影師不起訴處分。
該名女子聲稱,她上網發現陳姓攝影師的拍攝風格與自己的理念相近,去年7月相約到臺北車站外拍,沒想到一進到廁所才脫完衣服,對方就開始上下其手,最後「脅迫」發生性關係,她忍了5個月才決定勇敢站出來提告。
▲女子想拍攝3點全露的藝術照並在公廁與攝影師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指稱遭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然而,陳姓攝影師反駁說,當天2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並沒有違背雙方意願,一切都是自然發生,期間還因爲聲音太大被路過民衆勸阻,草草完事後就各自離開返家。
北檢調查後發現,女方如果真遭脅迫,事發當下卻並未向該名勸阻的路人求助,且事後在站內明明有遇見警察也未報案,反應與常情有違,加上沒有其他事證認定陳男涉嫌性侵,因此決定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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