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上萬車廢棄物南倒 偏鄉地貌變調
廢棄物濫倒問題層出不窮,全臺從北到南都有,尤其中南部快成了濫倒天堂。圖爲臺南市環保局要求業者在180天內完成學甲農地掩埋爐碴的清理工作。(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一年有200萬噸事業廢棄物,都該進入合法處理場,卻屢見外流污染環境,北部建築廢土一再突圍,上萬車次南運改變偏鄉地貌,凸顯法令與管理漏洞,環保團體除要求工業局和內政部營建署加強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流向管理,更呼籲儘速修法和加重罰則。
廢棄物濫倒問題層出不窮,全臺從北到南都有,尤其中南部快成了濫倒天堂,近幾年北部建築廢土不斷南運,龐大數量一夕改變偏鄉地貌,彰化縣許多鄉鎮無辜遭殃,不僅嚴重影響環境衛生與安全,也引發民怨。
除了建築廢土,濫倒其他事業廢棄物的嚴重問題也屢見不鮮。例如曾備受矚目的臺南學甲農地爐碴案,臺南市環保局2020年底及2021年初兩次邀相關單位現勘,結果都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判定改善完成。
對於後續土地管理及巡查,臺南市環保局說,已結合民間力量建立環保案件通報及討論平臺等2類型機制,並運用無人空拍機巡查,確認棄置場址現況及變化,及善用營建署的國土監測系統作管控,篩選疑似違規變異點、派人稽查,以掌握土地變化情形及有效管理土地資源。
此外,富駿公司2015年啓動高雄市馬頭山掩埋場計劃,當地居民羣起抗議,將全案逼進環評二階,高雄市環保局隨即宣佈,完成二階環評程序前,業者不得開發;環保局也將啓動環檢警快打平臺、國土志工隊巡守隊、GPS全面納管、科技執法等措施,以有效嚇阻非法棄置。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濫倒事業廢棄物的弊端,除了僞造文書、不實申報,諸多管理漏洞都讓業者有機可乘,雖要求運載車輛裝GPS,卻出現繞空車製造假象,應責成委託外運的製造業者負連帶刑責,才能強化督導。
環團舉例彰濱某再生廠從2011至2022年累計14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每次不實申報只被依法開罰6000元,「不明流向」得逞的背後利益,和區區6000元罰款,實不成比例,應加重罰則、吊銷執照,業者纔不會罰不怕而屢犯不改,甚至被養大胃口。
針對近年北部建築廢土不斷南運,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說,剩餘土石方不屬廢清法的管轄範疇,國內尚無統一的土石方管制法令,只有「建築剩餘土石方管理方案」、各縣市自治條例去規範,若廢土來自外縣市就根本管不着,因此應有統一的地磅平臺才能一筆一筆追蹤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