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外移人口有福 桃園生育津貼申請條件放寬

北北基外移人口有福,桃園放寬生育津貼條件,2縣市設計時間可合併計算,設籍不用滿一年也可請領補助(示意圖)。記者陳俊智/攝影

基北北桃共同生活圈發展迅速,桃園市社會局今天宣佈明年起放寬生育津貼設籍條件,未來基北北民衆移居且設籍桃園滿10個月,就能請領桃園生育津貼福利。

桃園市長張善政去年上任即推行「多一胎加1萬」生育津貼補助,第1胎補助3萬元,第2胎補助4萬元,第3胎以上補助5萬元,如果一次孕期爲雙胞胎或多胞胎,每胎額外補助1萬元,不過申請條件須法定代理人設籍桃園滿1年。張善政爲改善少子化問題及支持家庭育兒,繼調高生育津貼補助後,基於基北北桃共同生活圈理念及城市友好精神,決定放寬設籍條件。

社會局指出,2024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兒,父或母於新生兒出生前連續設籍桃園達10個月,且遷入桃園前設籍於臺北、新北或基隆,其設籍時間可與設籍桃園時間合併計算,如果合併計算超過1年,也可享有桃園的生育津貼補助。

另外,中央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已於近期開放線上申請,2023年起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也取消家庭綜合所得稅20%限制,相關公告可至桃園育兒資源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