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弱勢 外籍移工小額匯款亦納金保法

由於銀行匯款成本較高,且許多外籍移工無法在銀行營業時間去匯款,爲符合這些移工假日才能匯款、且單筆匯款金額都不大的要求,先前有統振與易安聯申請進沙盒實驗外籍移工的小額跨境匯款,實驗算是成功,金管會亦修改電支修例及「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准許設定資本額較低且只經營外籍移工跨境小額匯款業務、限定金融證照的匯兌公司。

銀行局本月15日已宣佈覈准統振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目前統振仍有持續辦理小額匯款,但算是沙盒實驗的延續,期限到本月29日,預計10月底前即會取得正式許可證,開始正式營運,屆時就納入金保法的範圍。

金管會表示,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及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外籍移工可透過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小額匯兌。爲提升我國對外籍移工權益的保障,並落實普惠金融的政策,金管會將公告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爲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規定的金融服務業。

金管會表示,外籍移工匯兌公司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外籍移工除依「外籍勞工在臺工作須知」可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保障自身權益外,經由本公告將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納入金保法規範後,外籍移工將可多一項金保法申訴評議的救濟途徑,增加外籍移工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