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衛福部指保母不算重大兒虐」 保護司:非事實
一歲男童剴剴去年遭保母虐死,各界質疑爲何案發後不見衛福部提出檢討報告。臺北市社會局昨表示,曾二度通報衛福部保護司、社家署,但未獲得舉行重大兒虐檢討會的迴應。有媒體報導於標題稱「衛福部回覆保母不算重大兒虐」,保護司澄清,從未做此表示,未舉行重大兒虐檢討會系因過去家內、家外兒虐檢討分工問題。
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針對保母虐兒致死案件,衛福部部從未表示「不算重大兒虐」之見解,且「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已載明:任何人不得對兒少施以遺棄、身體虐待等15款不當對待行爲。故保母對受照顧兒施虐致死,必然爲重大兒虐事件。
「遭遇重大不幸兒虐案件,無論中央或地方均無推諉空間。」張秀鴛表示,地方主管機關主責相關業務執行,應進行檢討並提出策進作爲,衛福部會全力協助,並檢討整體性政策規劃,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強堵漏,讓憾事不再發生。
張秀鴛表示,過去「衛生福利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劃」規定,因重大兒虐八、九成是家內施虐,而該案施虐者是保母,屬於家外施虐,過去不在該計劃內,昨已修正,未來不論家內、家外重大兒虐事件,都會由保護司主持檢討會議。
有媒體今日於報紙標題稱「衛福部回覆保母不算重大兒虐」,保護司澄清,從未做此表示,未舉行重大兒虐檢討會系因過去家內、家外兒虐檢討分工問題。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