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退場機制 下月出爐
針對保險業退場機制,金管會表示,受接管保險業保單不全額賠付爲國際趨勢,金管會也將此列入保險業的退場機制選項之中,相關退場機制下月將正式出爐。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以國華人壽個案來看,若要保單全額賠付,不僅賠付的金額過大,且必須所有的被保險人共同支付保險安定基金費用,因此,金管會將未來問題保險公司的「保單不全賠」列入考量。
王儷玲指出,就國際經驗如日本以及現行法規來看,若受接管保險公司的保單利率無法獲得市場承接下,保單可以不全賠,只是目前一直沒有適用。
根據保險法第149-2條第七項,受接管保險業依規定讓與全部或部分營業、資產或負債時,如受接管保險業的有效保險契約的保險費率與當時情況有顯著差異,非調高其保險費率或降低其保險金額,其他保險業不予承接者,接管人得報經主管機關覈准,調整其保險費率或保險金額。
王儷玲指出,即使日本也僅針對受接管保險業的保單提供一定額度,或對弱勢團體提供全額保障,至於超過一定額度的部分或者具儲蓄性質的保單,則將採現在的利率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