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端滾水撒1歲女嬰上半身 大面積燙傷說詞反覆挨告
女嬰前胸至腹部大面積脫皮、紅腫。(民衆提供/陳彩玲基隆傳真)
基隆一名黃姓保母在廚房端熱水時,疑似未注意1歲3個月女嬰站在她身後,不慎將沸騰的熱水灑在女嬰身上,造成前胸至腹部,大面積脫皮、紅腫,女嬰母親得知後,氣得控告保母過失致傷害。
女嬰母親表示,4個月前她將女兒24小時全日託給保母,一個禮拜約4至5天,放假時纔會把女兒接回家,未料,去年11月晚上7點多在臺北搭公車回家的路上,接到電話,另一頭保母着急的說,女嬰被燙傷了很嚴重,要她立即到場。
當下女嬰母親要求保母若傷勢嚴重立即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但母親抵達醫院時,並未見到保母和女兒,最後纔看到,保母坐着計程車來到醫院急診室門口,母親立即把女兒抱到身邊查看,發現其下巴、前胸、腹部、左前臂、左大腿大面積水泡、紅腫、脫皮,情況相當危及。
女嬰母親說,保母不僅未及時帶女嬰到醫院救治,在說明事發狀況時,皆未交代清楚細節,且前後說詞不一,她進一步說明,保母在急診室門口時解釋,是在廚房要把熱水壺拿到客廳時,沒有發現女嬰跟隨在後,才發生憾事,但做筆錄時,又稱是女嬰自己用手打翻水,而調解書上寫的卻是,泡茶時不慎讓女嬰受傷。
女嬰母親指出,事發後女嬰每天晚上都會突然醒來大哭,令她相當心疼,家中現在也只剩下丈夫在工作,她每天帶女兒到板橋換藥,令她身心俱疲,她說,雖然保母有道歉,也會到醫院探望,但卻不是關心女嬰傷勢,而是在討論其女兒結婚事宜。女嬰母親認爲,保母並未有誠意,氣得提告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