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食物中毒案釀2死 負責人黎仿軒首度鞠躬道歉

爲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29日再指示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負責人黎仿軒(左),隨後移送北檢覆訊,最後以無保請回,繼續限制出境出海,離開地檢前,黎仿軒在律師陪同下,向社會大衆鞠躬道歉。(趙雙傑攝)

爲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29日再指示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王姓店長(前),隨後移送北檢覆訊,最後以無保請回,繼續限制出境出海,面對媒體王姓店長不發一語快閃離開。(趙雙傑攝)

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29日指示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事發期間休假的馬來西亞籍周姓主廚(前中),隨後移送北檢覆訊。(趙雙傑攝)

檢警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2死案,臺北地檢署繼依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將負責人黎仿軒、王姓店長、越南籍胡姓代班廚師3人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28日訊問被告胡男後無保請回,北檢29日再指揮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黎仿軒、王姓店長、周姓廚師3人,警訊後將黎、王、周3人移送北檢覆訊。檢察官訊後,將黎、王2人請回,黎在離開地檢署時,首度在律師陪同下2次鞠躬道歉,但面對媒體詢問時,黎不發一語。

衛福部28日確認在死者檢體採到米酵菌酸後,檢方研判食材因污染造成米酵菌酸中毒,檢方發現,案發餐廳原是周姓廚師掌廚,但周男因這段時間剛好出國,是由臺北車站分店的胡姓廚師連續代班9天,遂指揮信義分局先約談案發期間的代班胡姓廚師到案後,29日再接續以被告身分約談黎仿軒、王姓店長、周姓廚師3人。

爲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29日再指示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黎仿軒(前中)和王姓店長(後左)2人,訊後移送北檢覆訊。(趙雙傑攝)

爲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29日再指示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黎仿軒(中前)和王姓店長(中後)2人,訊後移送北檢覆訊。(趙雙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