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 消基會團訟求償2.9億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6死24傷,33人在體內檢驗出邦克列酸;消基會11日前往臺北地方法院,正式提出團體訴訟爲受害消費者爭取權益,對遠東百貨公司、臺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寶林餐飲公司連帶求償共計2億9千萬餘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前)手捧民事起訴狀。(郭吉銓攝)
今年3月臺北市信義區爆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釀6死、24輕重傷,爲此臺北市政府、食安基金會協助消基會展開團體訴訟作業,11日由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到臺北地院代爲提起團體訴訟,向遠東百貨公司、臺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寶林餐飲事業公司求償約2.9億元。刑事部分,臺北地檢署將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等4名被告依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罪嫌限制出境、出海,目前仍偵辦中。
消基會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再加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
在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秘書長陳雅萍的陪同下,蘇錦霞11日前往臺北地院遞狀提告;蘇錦霞表示,食安方面的請求,最難證明的是「是否因爲這些食物產生毒性」,所幸先前北市府有開過專家會議,認定此事件的食物中毒是產品所產生,所以毒性的因果關係都有證明。
她強調,雖已提出團體訴訟,但調解以及訴訟都是請求賠償的手段,目前已有2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消基會對雙方和解的結果採開放態度。
此外,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已完成6名死者鑑定報告,陸續轉送北檢供檢察官偵辦參考。鑑定報告顯示,6人死因爲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致死,至於6名死者感染邦克列酸的原因及途逕,檢方將會同專家學者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