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12家網咖竊電海撈491萬 臺電稽查員慘了

楊姓男子2014年起至2018年在桃園、新北經營12家網咖店,竟與呂姓臺電稽查員合作,讓其包庇竊電行爲,遭檢方起訴。(賴佑維攝)

楊姓男子2014年起至2018年在桃園、新北經營12家網咖店,他不想繳納高額電費,竟與臺電呂姓稽查員合作,每個月給呂男11萬不等讓其竊電,甚至臺電要稽查前,還私下透露給楊男。呂男獲利491.5萬,遭檢方依竊盜、泄密罪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楊姓男子在桃園、新北經營網咖,他私自從臺電拉電繞過電錶竊電,並每間店面每月5000元,合計11萬不等給與呂姓稽查員,以及不定時提供呂男洋酒,藉此讓呂男包庇其竊電行爲。楊男被檢舉竊電,呂男也會回報並無此事。臺電要調查前,呂男還會通風報信,讓楊男事先得以收拾竊電設備。

檢方偵結,將呂男依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楊男竊取電源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