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郭臺銘連署 周典論:司法不要受外界幹擾、還我清白

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去年爭取獨立參選總統,屏東地檢署調查,屏縣議長周典論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亮源,涉以每份500元連署書對價,像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屏東地院今審理終結,周典論在法庭上說,希望法官判他無罪,司法具審判獨立性,不受外界干擾,還給本人清白。

今天審理、辯論終結,傳訊三名證人,潮州鎮長周品全、周品全的司機陳亮源與朱興堂主黃孝義出庭,三人依序詰問後,接着進入言詞辯論,最後開延押庭,從上午9點半開到下午1點10分,中間僅休庭5分鐘。

周品全有向法官具狀希望能與周典論隔離訊問。周典論說,「我一定要在場」,最後法官評議後,依法不行隔離訊問,周品全進入法庭。

周品全說,議長是在去年9月初、9月中旬,兩次打電話給他請他到議長公館,第一次拿150萬元給他,要幫忙郭臺銘連署書。第二次拿350萬元,他與司機陳亮源一同前往,周品全告訴周典論,連署書要身分證,比較困難,他評估應可蒐集5000份,議長拜託能不能衝到1萬份。議長就用臺語說,「你可以用像老鼠會方式找人」

周典論則說,他交給周品全500萬元,有交代要給連署人工作費用,不能給連署人,「你回去想想看、你這樣說是不實在」。

周典論辯護律師表示,全案僅憑臆測,就定人於罪,且扭曲周典論本意,周典論提到老鼠會方式,是一個「例示」方法,周典論選舉這麼多次,也從沒有賄選,且有強調不能給選民;調查偵訊過程中,4名被告高達16次律師不在場,懷疑係統性故意不傳喚律師,此案的程序要求,也請法官不要忽略。

科刑辯論時,檢方認爲,周典論賄選行爲戕害民主政治正常發展,周典論擔任民代30年,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的行徑實非足取,且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從重量刑,求處5年以上有處徒刑,1000萬罰金,褫奪公權10年。

檢方提到,周典論供述不一,一開始否認給500萬元後來又承認500萬元,爲什麼500萬若是合法正當爲什麼不是用匯款,要用現金交易,並問500萬元的來源?

周典論說,當時怕檢方把工作費連結成賄選和朱興堂有關,一開始纔沒有承認,且誤會檢方問的問題。500萬元來源,大女兒結婚禮金800萬元,父親過世奠儀400萬元,先前選縣長政黨補助金500多萬元等,資金來源都是合法,因爲民國80幾年破產過,所以沒有放在銀行。

全案訂於8月27日下午2點半宣判。周典論從檢方偵辦、起訴,到法院審理至今逾7個月,7月21日收押屆滿,法官今開延押庭決定是否繼續收押,2到3天內做出裁定。

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左)去年爭取獨立參選總統,檢方查出,周典論(右)出資500萬元幫郭臺銘連署案,今開庭,周典論說,希望法官判他無罪,司法具審判獨立性,不受外界干擾,還給本人清白。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