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門號送上網有陷阱 菲籍女申請後險成應召站「雞頭」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1名菲律賓籍女子到通訊行辦電話卡,從老闆口中得知辦門號送免費上網1個月,菲女因此同意申辦,沒想到門號後來竟被應召站用來派工,菲女因遭警方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菲女未有任何犯罪行爲,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警方移送指出,梁姓男子去年12月11日以1萬2000元月租承租臺北市中山區某房屋做爲性交易處所,菲女則於去年7月29向臺灣之星申請行動電話,以不詳方式交付越南籍應召女子聯繫派工使用。

警方接獲檢舉前往查緝,當場逮到越女與男客剛完成性交易,價碼爲2000元,因此認定樑男、菲女是共犯,涉嫌《刑法》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爲猥褻行爲而媒介、留容以營利罪。

菲女否認犯行,辯稱她申登該門號,是因當初到通訊行申辦電話卡時,老闆告知辦門號可享有1個月免費上網,她纔會申請,門號是被老闆拿走,她不知道會被應召站從事非法使用。

樑男也否認犯行,辯稱他租下該房屋後,是無償提供1名綽號「小玉」的有人居住,沒有參與應召站運作。

檢察官調查發現,應召女子的上層是另名LINE匿稱「YUKI」的女性,與樑男、菲女互不相識,沒有任何交集,男客也從未與2人聯絡;免費1個月上網的優惠,並未逸脫通訊行有多門號可供客戶選擇可能性的交易型態,難認2人有參與性交易犯行,遂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