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假黃金”詐騙案一審宣判!多家機構曾踩雷,昔日山東首富也被“拖下水”

曾震驚全國的“假黃金”詐騙案一審宣判。

2024年5月28日,武漢市中院一審對武漢金凰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控人賈志宏等18名被告公開宣判,賈志宏被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武漢金凰珠寶股份有限公司、武漢金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渤銀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等也被判處相應罰金。

作爲國內最大的黃金首飾製造商之一,金凰珠寶曾向多家金融機構質押了大量黃金進行融資。隨着金凰珠寶發生違約,信託公司紛紛提起司法程序,並且對部分質押黃金、股權進行了查封及凍結。隨後被發現,金凰珠寶質押給機構的黃金爲假黃金。

而在這起“假黃金”詐騙案中,昔日山東首富也被“拖下水”。其掌舵的泛海系旗下民生信託“踩雷”最嚴重,這也被外界認爲是泛海陷入債務危機的導火索。

80噸假黃金騙取200億元 多家機構踩雷

5月28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武漢金凰珠寶股份有限公司、武漢金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渤銀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及賈志宏等18名被告人合同詐騙、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職務侵佔、假冒註冊商標一案依法公開宣判。

對被告人賈志宏以合同詐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二個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應財產刑,對被告單位武漢金凰珠寶股份有限公司、武漢金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渤銀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判處相應罰金。

公開資料顯示,賈志宏,1961年出生,中國國籍,任武漢金凰珠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6年8月起任武漢金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高級經濟師,武漢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獲得過“中國優秀民營科技企業家”等多項榮譽。

金凰珠寶成立於2002年8月,於2007年10月整體變更爲股份公司,2010年8月18日成功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官網資料介紹稱,金凰珠寶是集研發設計、生產、製造、批發於一體的大型黃金首飾生產企業,是國內最大的黃金首飾製造商之一。

自2015年以來,金凰珠寶就以“黃金質押+保單增信”向金融機構提供Au999.9足金的質押物,獲得包括民生信託、東莞信託、安信信託等金融機構鉅額融資。

自2019年下半年起,長安信託、東莞信託給武漢金凰融資的產品陸續延期,民生信託、東莞信託、恆豐銀行和湖北仲景貿易有限公司等機構在對倉庫中的黃金質押物開箱檢測後發現,武漢金凰提供的黃金爲假,檢測結果爲“銅合金”。

據悉,金凰珠寶憑藉這些表面鍍金、內部成分爲銅合金的假黃金共獲取了金融機構約200億元融資,未到期融資額約160億元,對應質押黃金超過80噸。

之後民生信託、東莞信託等金融機構相繼報案,武漢金凰“假黃金”案由此引爆,隨後金凰珠寶退市,實控人賈志宏被抓。

昔日山東首富被“拖下水”

在這起黃金詐騙案中,泛海系旗下民生信託“踩雷”最嚴重,這也被外界認爲是泛海陷入債務危機的導火索。

在金凰珠寶相關信託產品出現違約後,民生信託依照合同於2019年12月27日向金凰方發送《貸款提前到期通知書》,宣佈相關融資提前到期,並提起司法程序,此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部分質押黃金進行了查封。

不過,2020年5月22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民生信託送達的檢測報告顯示,質押黃金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據*ST泛海2020年年報,泛海控股子公司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當年針對個別風險項目計提了信用減值損失,金額約爲25.23億元,*ST泛海於2020年由盈轉虧。

“泛海系”掌舵人爲盧志強,他1985年“下海”創業,隨後成立了泛海控股,並於1994年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是中國房地產行業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

2014年之前,泛海控股的業務以房地產開發爲主,此後公司開始向金融領域轉型,通過收購併入信託、保險、證券、期貨、典當、資管等金融資產。2016年,泛海控股迎來高光時刻,實現營收246.7億元,同比增長79.4%,創下歷史紀錄。2018年,泛海控股資產規模超過2000億元。

而盧志強的個人財富也隨之水漲船高,在2015和2016年連續進入《胡潤百富榜》前十,身家力壓許家印。2015年,盧志強以830億元財富成爲山東首富。截至2020年,盧志強身家依然高達620億元,排名第66。

不過,在踩雷“假黃金”案後,泛海系金融業務爆雷不斷,僅民生信託就多次“踩坑”,遭遇了“中建五局蘿蔔章事件”、新華聯債券逾期、寶能信託違約等一系列事件,最終導致泛海系徹底崩塌。

在2021年年報、2022年年報、2023年年報中,*ST泛海也接連計提了信用減值損失,金額分別爲25.50億元、8.12億元、35.78億元。

今年2月6日,*ST泛海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在2024年2月7日被摘牌。

校對:高源

版權聲明

證券時報各平臺所有原創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我社保留追究相關行爲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END

" Type="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