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米袋裝穿山甲硬塞後車箱 警臨檢酒駕拯救了牠
苗栗一名49歲許姓男子3日行徑新竹縣五峰鄉南清公路時,發現因爲大雨出來覓食的穿山甲正在過馬路,就把牠裝進車上的米袋並放入後車廂準備帶回苗栗,結果他因爲酒駕被警方查獲,連偷抓的穿山甲被警方發現,警方依公共危險、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移送法辦。穿山甲幸運獲救後也交給保育員照顧,擇日野放。
許男說,他開車行徑五峰鄉南清公路時,發現1只穿山甲正在過馬路,他就停下車,徒手將穿山甲裝入車上的白色米袋,並放入後車箱,打算帶回苗栗山區放生。
▲▼穿山甲是保育類動物,若民衆發現他受傷的話可以打電話給縣市農業單位請就協助。
但警方質疑,許男既然要放生,只要等穿山甲過馬路就好,爲甚麼要跨縣市,帶到苗栗再放生,非常不合常理,懷疑他是另有企圖。
警方表示,許男偷捕穿山甲的行爲,已經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爲其他利用之規定。全案偵詢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保7總隊第5副大隊長呼籲,穿山甲是「珍貴稀有」的保育類動物,近臺灣各山區,從低海拔地區到2000公尺高山皆有分佈,最常出現在海拔500公尺左右;由於穿山甲是胎生動物,每年僅產一子,族羣增長速度本就緩慢,加上早期人類的大量捕抓,及土地開墾造成棲地的破壞,還有農藥噴灑使得螞蟻數量銳減等因素,讓臺灣的穿山甲因而瀕臨絕種的危機,籲請民衆不要任意獵捕、宰殺或爲其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