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林秉文千字文自清 開庭未到慘了! 顯已逃匿邀通緝

捲入八八會館地下匯兌案的林秉文,多次開庭未到,而昨日開庭再度缺席,新北地院遂於今日裁定「顯已逃匿,對林秉文發佈通緝」。(本報系資料照)

「八八會館」地下洗錢匯兌案牽扯許多地方人士,其中也包括天道盟角頭林秉文,而他12月5日遭傳喚卻未至法院開庭,事後證實「早已出境」,新北地院後續決議在12月26日拘提林秉文,結果昨(26)日下午開庭,林秉文依然未現身,新北地院今(27)日裁定,依法沒入具保人繳納之保證金3百萬元,並對林秉文發佈通緝;而林秉文公司公關則迴應,對於林的私事不太瞭解,因此不做評論。

林秉文開庭前夕,才以「必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發表千字聲明,闡述自身委屈以及公司對於不法行爲的嚴厲斥責,甚至強調絕無不法意圖,已被不實指控干擾到身心俱疲都言論,然而26開庭卻依然未見其身影,新北地院也裁定,拘提無着,顯已逃匿,依法沒入具保人繳納之保證金3百萬元,並對林秉文發佈通緝。

據瞭解,林秉文在偵查時由檢方諭知300萬元交保,未限制出境出海,起訴後因案件各自被告涉案犯罪事實衆多,合議庭分批審理。林秉文去年2次準備程序均到庭,今年其中1次庭期因颱風取消,後來辯護人以衝庭爲由聲請改期,最後合議庭11月17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林秉文到庭,辯護人以身體因素替他請假。

後續於12月5日,合議庭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但其又未到庭,辯護人稱林秉文尚未入境,合議庭發現林已出境,定於26日再開庭,以被告身分傳喚林,9日已核發拘票,限26日開庭前拘提林到案,然而26日下午開庭 ,林秉文還是沒有現身,遂在27日遭到新北地院發佈通緝。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