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撤銷更裁 新北院預計明天重開羈押庭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上月23日裁定郭以5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同時配戴電子腳環監控;洗錢共犯、郭哲敏親信張旭升30萬元交保。經檢方以4大理由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裁。新北地院表示,因尚未收到裁定,今天可能來不及,預計明天將重新召開羈押庭。
日前新北地院裁定完9天,抗告卷宗5月2日才送至高院,進度遭質疑後,新北地院特地發出新聞稿澄清,說明合議庭4月29日收受檢察官抗告書狀,隔天書記官便辦理含整理卷宗、送請合議庭法官審查抗告是否合法、統計室、大印室等抗告流程,最後送往收發室發文,於5月2日下午送抵高院,並無延滯情形。
新北地院原本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並禁止對證人及張旭升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爲;共犯張旭升以3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同樣禁止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證人。
新北地檢抗告理由首先是認爲郭哲敏是通緝到案,原本就有逃亡事實,他海外資產雄厚,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曼谷房產不動產,且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甚至曾辦理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的財力及能力潛逃國外並在國外生活。
其次,郭哲敏爲本案賭博、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首腦,先前已有滅證事實,依審理計劃,證人詰問至少至今年6月7日,而禁止接觸騷擾的高達40餘人,郭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人證述的強烈動機和高度串證之虞。第三是檢方認爲法院交保相關措施,無法防止郭哲敏逃亡及勾串證人,亦無法防止破壞監控設備,或以偷渡等方式棄保潛逃,仍有羈押禁見必要。
新北檢認爲如果法院仍要交保,建請提高具保金額,因爲郭一經裁定交保,即火速辦完交保,可見錢對他來說不成問題,考量本案犯罪所得,僅5千萬交保金額過低,無法達到阻止棄保潛逃目的,應將交保金額提高至2億元以上,同時對共犯張旭升提高保金及施以電子腳環。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經營AE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日前新北地院裁定以5千萬元交保,遭高院撤銷更裁,新北地院預計明天重開羈押庭。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