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賭博變「出國考察」 桃市議員邱佳亮詐領公費起訴
▲出國考察變賭博、購物,桃市議員邱佳亮詐領公費起訴。(圖/翻攝邱佳亮臉書)
桃園市議員邱佳亮涉嫌從2011年1月起至今年1月詐領市議會補助費、出國考察費、出席費、交通及膳食費,總計詐領826萬6068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13日起訴邱佳亮等6人,爲追討不法所得,檢察官已向法院聲請扣押其銀行債權750萬元,起訴時並聲請宣告沒收。
邱佳亮爲前桃園縣議會(103年12月25日改製爲桃園市議會)第17屆縣議員(任期自99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亦爲現任桃園市議會第1屆市議員(任期自103年12月26日迄今)。
起訴指出,在詐領助理補助費部分,邱佳亮自2011年1月起至106年1月止,要求徐男及遊女、甘男提供銀行帳戶、國民身分證影本等資料,指示徐姓女助理製作不實之遴聘異動表及聘書等文件,送至議會,佯聘徐男等3人擔任議員助理,致使承辦公務員將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問金匯入徐男等3人帳戶,再由徐男等3人或蘇姓助理、徐姓助理提領後交給邱,議會並將依比例負擔之退休金提撥費、勞保費、健保費匯入邱的銀行帳戶,共計詐得822萬5,617元。
詐領出國考察費部分,邱佳亮於2014年6月16日,填具「103年6月21日起至103年6月24日止至澳門」之出國考察計劃表,假借「考察澳門工、商、農業、觀光事業等發展情形」爲名,實與友人共赴澳門進行賭博、觀光及購物等私人旅遊,行程並無澳門政府人員或地方組織接待之實際考察作爲,返國後向議會申報出國考察費,致使承辦公務員核支3萬3,101元。
詐領出席費、交通及膳食費部分,邱佳亮於2016年5月2日至5月4日桃園市議會第1屆第3次定期會期間(會期105年3月15日至5月23日),前往澳門旅遊,未出席會議,返國後填寫不實之簽到紀錄,向議會申報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致使承辦公務員核支7,350元。
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邱佳亮(在押)等6人,並邱移審桃園地院,桃園地院將召開延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