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縣:已出讓未繳清出讓金的房地產用地,無力開發的可申請解除合同

10月18日,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其中涉及12條房地產新政。

在購房財政補貼方面,凡在宿松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由縣財政按照商品住房網籤成交價格的2%給予購房補助,單套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使用房票購買住房,房票金額部分不計補助。享受補助政策以網籤備案時間爲準。

給予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方面,符合國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且戶籍地爲我縣的家庭,在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相應購房補貼,不受是否唯一住房限制,享受補助政策以網籤備案時間爲準。縣財政給予二孩家庭一次性1萬元/套的購房補貼,給予三孩家庭一次性2萬元/套購房補貼。

另外,對大中專以上畢業生首次在宿松縣企業穩定就業的,3年內在縣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款最高10%、不超過15萬元的購房補貼。其中,博士補貼10%、最高15萬元,碩士補貼7%、最高10萬元,本科補貼5%、最高8萬元,大中專補貼3%、最高5萬元。購房補貼由縣財政承擔。

《措施》提到,加大公積金使用政策支持力度。給予非公企業穩崗擴崗政策補貼,對縣域非公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六個月的職工,給予新增匯繳職工每人每年1200元補貼(100元/人/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每月100元/人計算,最長補貼時間不超過24個月,執行時間爲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符合條件的企業自願向人社部門申請,經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和縣公積金分中心審覈後,統一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指定賬戶。

在稅收政策支持方面,給予購買新建商品房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給予出售二手房稅收優惠政策。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落實換購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落實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在宿松縣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除了對購房者的支持之外,《通知》還對於開發商給予了政策支持。

《措施》稱,對已出讓未繳清出讓金的房地產用地,因企業自身原因確實無力開發建設的,由企業申請,經縣政府批准後,可以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於合同約定開工日期未滿一年的,扣除定金;對於合同約定開工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兩年的,扣除定金並按規定徵收閒置費。

在靈活調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政策方面,對存在風險隱患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一企一策”原則靈活調整問題應對處置及價格備案政策;對現房銷售的開發項目每達半年可靈活調整備案價格,上浮不超過2%,下浮不超過5%,以適應房地產市場價格形勢變化;對期房銷售的開發項目單棟住房去化率高於75%的樓棟,剩餘房源可申請調整備案價格,降幅不超過5%,支持項目積極回籠資金。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個性化的商業活動。鼓勵開發企業代繳購房人物業維修資金,購房贈送汽車、車位、家電、傢俱、家裝等,加大優惠力度讓利購房羣衆。

《措施》還提到,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縣城規劃區內選擇房票安置的,由徵收人按實際使用房票金額給予5%的獎勵;縣政府可另行給予5%的穩經濟專項房票補助,穩經濟專項房票補助由各項目房屋徵收方案具體明確。縣城規劃區以外經縣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資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拆遷,可參照城區房票安置辦法,由徵收人給予評估額5%的房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