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推行“期房”入學:買市城區尚未交付新建商品住宅購房人及其子女可憑證明入學

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九部門19日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推行“期房”入學。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購買市城區尚未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人及其子女,可憑預告登記證明,從2025年秋學期起,按照入學當年學區劃分方案,享有與現房同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權利。引導採取現房銷售。鼓勵新增房地產項目採取現房銷售,鼓勵商業銀行對現房銷售項目購房業主的首套按揭貸款優先受理、優先審批。

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新形勢,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多措並舉去存量

(一)發放購房補貼。凡購買市城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屋建築面積90平米(含)以上的,每套發放消費券2萬元,其中購房消費券1.5萬元、購物消費券0.5萬元;房屋建築面積90平米以下的,每套發放消費券1萬元,其中購房消費券0.75萬元、購物消費券0.25萬元。消費券共發放3000張,先購先得,發完即止,購房消費券直接用於抵扣購房款,購物消費券用於購買家居、家電、汽車等。(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金安區人民政府、裕安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

(二)給予團購補貼。一次性團購市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5套及以上的(不含二手房),在享受第一條補貼的同時,可按購房合同價款的1%申請團購補貼,產權證須辦在團購單位名下。支持房地產企業給予團購優惠。(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金安區人民政府、裕安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

(三)優化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單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爲60萬元,雙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爲80萬元;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首付款;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時,可提取家庭成員(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可以申請轉爲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還貸能力不足時,可增加父母、子女作爲共同借款人;取消異地貸款提供擔保人的要求;低收入家庭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自有住房物業費;在城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借款人還款期間變更還款方式。(責任單位:市公積金中心)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轉讓自住5年以上住房,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落實換購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出售市內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本市範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部分或全部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五)拓寬保障性住房籌集渠道。通過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進一步建立健全租購併舉的住房保障體系,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和工薪收入羣體住房困難問題。積極落實“精準支持、自願參與、以需定購、合理定價”的政策要求,提高商業銀行貸款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六安市分行、六安金融監管分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

(六)轉變徵遷安置方式。政府原則上不再安排安置房建設用地指標,不再新建安置房,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徵遷安置補償方案,鼓勵羣衆選擇貨幣化(房票)方式進行安置或用政府購買的商品房安置。(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

(七)降低存量房貸利率,統一房貸最低首付比例。落實上級調控政策要求,引導商業銀行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不低於15%。(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六安市分行、六安金融監管分局)

(八)鼓勵“以舊換新”。鼓勵國有公司根據需要,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有“以舊換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於保障性住房,國有公司根據收購評估價發放房票,購房人持房票在“以舊換新”房源庫內購買商品房,房票直接抵扣購房款;鼓勵房地產協會、中介機構積極參與,由購房者與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在固定期限內,房地產企業爲購房人鎖定意向房源,中介機構代理出售舊房,推動“以舊換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九)實行地下車位預售制。項目樓棟達到預售許可條件,相應區域地下車庫能夠連通,且地下車庫主體結構驗收合格的,房地產企業可一併申請預售許可(不可銷售的人防地下室等除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推行“期房”入學。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購買市城區尚未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人及其子女,可憑預告登記證明,從2025年秋學期起,按照入學當年學區劃分方案,享有與現房同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權利。(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住建局)

二、精準施策優增量

(十一)精準有序供給土地。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形勢,以“去化週期”爲風向標,統籌安排市城區商業、居住用地供應的規模、佈局和結構,優先供應區位、景觀、基礎設施配套等條件較好的地塊。新出讓的商業、居住用地,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不低於出讓起始價的20%,土地競買人可以使用商業銀行開具的不可撤銷、見索即付式的保函繳納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的50%,剩餘土地出讓金1年內繳清。新出讓的商住、居住用地,原則上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

(十二)探索商業用地用途變更。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探索推進將商業用地依規依程序變更爲其他用途用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

(十三)妥善處置未開發土地。對尚未開發或已開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過政府收回收購、市場流通轉讓、企業繼續開發等方式妥善處置盤活,促進閒置土地高效利用;用好國家專項債券,對企業無力經營開發,符合相關條件的閒置未開發土地,經認真研判後,予以回收。(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三、聚焦品質提質量

(十四)引領居住品質升級。圍繞建設“綠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適時推出小地塊、低密度、高品質住宅用地,鼓勵房地產企業開發立體生態住宅;出臺《六安市立體生態住宅規劃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通過設置戶屬空中花園等立體綠化措施,深度融合海綿城市、綠色建築等設計理念,推動優質生態住宅供給;強化落實星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造、超低能耗建築、智慧建造、BIM技術應用、綠色建材應用等要求,綜合提升新建住宅小區規劃設計品質,滿足人民羣衆對“好房子”的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

(十五)激活存量地塊潛力。已出讓地塊在符合土地出讓條件、規劃條件的前提下,鼓勵房地產企業以市場需求爲導向,對未開發區域的戶型配比、園林景觀、配套設施等進行優化調整,營造生態宜居、便利舒適的社區環境,建設高品質改善型住房,滿足羣衆多樣化購房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

(十六)落實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制定《六安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細則》,強化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質量監管。指導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六安市住宅設計品質提升指引》,提高項目規劃設計品質。開展常見質量問題“小切口”整治,壓實各方主體質量責任,提升住宅工程質量。(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

(十七)優化項目管理服務。各綜合查驗主管部門靠前服務,指導房地產企業合理優化施工工序,對有分段分層驗收需求的項目,做好驗收指導服務,確保各工序之間緊密銜接,加快工程進度;積極推行毛坯住宅優化施工試點工作,優化施工內容,縮短施工工期,確保項目在質量安全受控狀態下儘早完成建設;允許商業銀行向部分優質房地產企業出具保函,置換監管額度內資金,保函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30%,置換後的監管資金不得低於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7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項目驗收主管部門)

(十八)引導採取現房銷售。鼓勵新增房地產項目採取現房銷售,鼓勵商業銀行對現房銷售項目購房業主的首套按揭貸款優先受理、優先審批。(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本措施有效期爲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6日,如國家、省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各縣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