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巨獸獨佔 提早防範
美國輝達公司執行長黃仁勳日前來臺,掀起一陣AI(人工智慧)風潮,不僅民間科技業大老爭相求見,賴政府更是順水推舟的將發展AI產業列爲未來施政重點項目。然而,正當國內沉醉在一片AI夢想之際,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貿易委員會等反托拉斯機關,正準備對美國三大AI科技巨擘展開調查。
依據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等媒體報導,美國政府擔憂AI科技發展可能根本改變職場就業、日常消費等社會結構狀態,必須加強事前監管的防弊措施,因此鎖定輝達、微軟等企業及開放人工智慧研究中心(OpenAI)爲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美國司法部負責調查輝達公司開發製造的AI半導體項目;聯邦貿易委員會則針對開放人工智慧研究中心開發的對話型AI(ChatGPT),及提供一三○億美元開發資金的微軟公司展開調查,該委員會Lina Khan主委表示,若經過數年後解決AI科技弊端相當困難,必須在初期階段及早發現潛在性問題。
美國反托拉斯部門關注的焦點是,AI科技發展同時造就出市場獨佔巨獸;以ChatGPT爲例,輝達公司提供其AI半導體高達七十至九十五%的市佔率,無須顧慮競爭對手,即可片面任意決定晶片價格,因此獲得約七十八%總銷售利潤率。如此的獨佔市場力量,即有可能排擠其他半導體廠商,進而壟斷晶片市場資源。相關行爲,若經美國法院認定構成休曼法第二條實施獨佔(monopolize)、意圖獨佔(attempt to monopolize)等重罪,最重可處以十年徒刑及處一億美元罰金。
再者,微軟公司提供開放人工智慧研究中心資金,出資比率達到四十九%,並且與有發展潛力的新興AI企業締結六億五千萬美元市值的技術授權契約,因此微軟公司擁有操控相關AI技術研發市場發展的決策權。依據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企業併購價格超過一億一千九百萬美元,即須向反託斯部門提出申報;目前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重點在於,微軟公司提供資金及簽訂技術授權契約,是否意圖逃避企業併購申報規定。
我國未來發展AI科技產業,同樣也會面臨科技巨擘獨佔市場的問題,未雨綢繆,政府部門應該有事前防範措施。是以職司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應適時發動市場調查,依據公平法第九條規定,觀察AI獨佔廠商有無以不公平之方法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或不當決定、維持或變更商品價格等濫用市場力量行爲。同時在結合管制方面,可考慮修法將併購AI獨角獸(Unicorn)的新興企業,納入結合申報管制項目,如此確保AI市場結構的自由與公平競爭狀態,才能達到科技創造人類文明的整體經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