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死後再婚非幸福 既有權益比他重要!人夫癡等3年絕望了
愛妻死後再婚卻是遇孽緣,不捨既有權益不回臺,人夫癡等3年最終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的元配過世後,他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女子小萱(化名)認識後登記結婚,但雙方生活習慣不同,常爭吵導致感情不睦,而小萱每年都會返回大陸,一住就長達數月之久,2人相處甚少、感情薄淡。不料,2021年小萱回大陸後再也沒回來,阿國不滿婚姻名存實亡,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的女兒到庭證稱,小萱是她的繼母,每年都會回去大陸好幾個月,因爲繼母不願意喪失那邊的權益,最近一次是前(2022)年初回去,直到現在都沒有回來,之前有打電話聯絡過,但後來繼母手機沒繳費,被電信公司催繳時,才知道繼母僞造父親簽名辦門號。
阿國的女兒表示,她當時有幫忙繳清欠費,最近一次聯絡是今(2024)年4、5月時,有問繼母要不要回來,但繼母說「不想回來」,要她幫忙辦離婚,繼母說她不想再繼續維持這個婚姻。當時她也有問父親的意思,父親也說對繼母「沒有感情了」。
法官審酌,雙方結婚之後,小萱雖曾來臺共同生活,但2021年3月離臺迄今未再入境,導致雙方分居各自生活已逾3年,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已經是蕩然無存,僅存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
法官認,小萱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場或提出書狀說明,已喪失維持婚姻的希望,而發生破綻之原因,是因爲小萱未顧及阿國感受,離家後與阿國分居,因而可歸責於小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