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趁他加班就失聯 有詭!補辦婚宴前夕痛揭難堪秘密
男子發現妻子偷腥他的下屬,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AI生成圖)
男子阿國(化名)與女同事小萱(化名)交往,2023年3月登記結婚,並約定在2023年9月補辦婚宴。不料,婚宴前夕阿國卻發現,小萱常利用他加班之際就無法聯絡,便找了友人暗中查訪,赫然發現小萱與他的下屬阿華(化名)多次出遊還入住摩鐵,追問後小萱坦承外遇,阿國憤而對阿華提告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2023年9月10日當天,發現小萱疑似與阿華在桃園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發生性關係,便趕緊到場要與2人對質,但阿華竟在退房後獨留小萱,他實在氣憤且悲慟不已,與小萱溝通後,小萱坦承與阿華髮生婚外情,且知道小萱是他的配偶。
阿國說,小萱與阿華通姦行爲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忍受之程度,造成他對婚姻關係之不安、懷疑,甚至最終導致雙方在2023年9月15日離婚,他只要想到阿華爲逞一己之私慾,明知小萱已有配偶,卻執意對他的家庭如此蠻橫破壞,讓他內心實在痛苦萬分,且還要分神一一通知、聯絡親友取消婚宴,種種一切都要他自己承擔
阿國悲痛的表示,阿華如此離譜行徑,讓他煩躁不安、夜不成眠,最終只能透過醫師協助治療,以減緩痛楚。
阿華則是辯稱,他是因爲小萱謊稱已與阿國分手,並已恢復單身,導致他誤信小萱是單身,他雖然在同公司上班,較少與其他同事接觸,僅知道阿國與小萱當時爲男女朋友,不知2人早已結婚登記。
阿華還說,就算認定他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爲,但阿國已向小萱請求慰撫金36萬元,所受到的精神損害已獲部分填補,而且小萱已給付30萬元,清償雙方侵害阿國的配偶權所生債務,阿國向請求80萬元精神慰撫金顯然過高。
法官認,阿華與小萱共同侵害配偶權,阿國得請求賠償以45萬元爲適當。小萱已賠償30萬元,依規定,阿華就小萱清償之30萬元範圍內同免其責任,則阿國請求阿華賠償之數額,應以尚未獲償之15萬元爲限度,阿國則可請求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