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突發,國企大重組!新“中”字頭現身
來源:中國證券報
繼中國船舶與中國重工合併後,國企整合重組又有大消息。
9月8日晚,鹽湖股份披露關於控股股東簽署《合作總協議》暨控制權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將變更爲中國鹽湖集團,實控人將變更爲中國五礦集團。
對於新組建的中國鹽湖集團,有網友類比此前的“中國神車”“中國神船”,稱這次是“中國神湖”來了。
控股股東擬變更爲中國鹽湖集團
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青海省政府國資委、控股股東青海國投與中國五礦及下屬子企業簽署了《關於組建中國鹽湖集團合作總協議》,根據《合作總協議》約定,青海省政府國資委、青海國投與中國五礦擬共同組建中國鹽湖集團;同時,中國鹽湖集團擬以現金購買青海國投及其一致行動人蕪湖信澤青合計持有的6.81億股鹽湖股份股票。若本次轉讓實施完成,公司控股股東將由青海國投變更爲中國鹽湖集團,公司實控人將由青海省政府國資委變更爲中國五礦。
公告指出,爲加快共建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集團,公司實際控制人青海省政府國資委、控股股東青海國投與中國五礦擬共同組建中國鹽湖集團,中國鹽湖集團註冊資本100億元,股權結構擬爲:中國五礦持股53%;青海省政府國資委持股18.73%;青海國投持股28.27%(前述註冊資本與持股比例均爲暫定數,最終以中國鹽湖集團設立的實際情況爲準)。同時,根據《合作總協議》相關約定,中國鹽湖集團擬支付現金購買青海國投及其一致行動人蕪湖信澤青持有的約6.81億股公司股票。
公告強調,目前《合作總協議》尚未生效,本次交易尚需相關各方報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覈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評估報告尚需完成國資備案,本次交易尚需通過經營者集中審查,除此之外《合作總協議》約定了其他相關生效條件;待《合作總協議》生效且中國鹽湖集團註冊成立後,中國鹽湖集團與青海國投、蕪湖信澤青將另行簽署相關股份轉讓協議並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規性確認後,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股份轉讓過戶手續。本次控制權變更事項能否取得批准或覈准以及最終取得批准或覈准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
本次轉讓所涉及的青海國投持有鹽湖股份的股票目前存在質押,需取得權利人書面同意函,並辦理完成相應的質押解除手續後方能實施本次轉讓。《合作總協議》系青海省政府國資委、青海國投與中國五礦等就共建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集團事項所達成的相關合作,不涉及鹽湖股份對外投資、合作經營等上市公司重大交易事項。
共建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
在此之前,鹽湖股份曾於5月6日對外發布公告稱,青海國投擬與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在合力共建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集團等方面開展戰略合作,合作涉及公司並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截至該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爲青海國投,實際控制人爲青海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合作能否順利實施,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如後續相關安排涉及公司,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鹽湖股份還於4月18日晚間披露關於控股股東擬開展戰略合作事宜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青海國投的《告知函》,青海國投正在與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籌劃開展鹽湖產業戰略合作事宜,雙方將共建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有關方案尚未最終確定,且需要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告知函》內容暫不涉及對公司的有關安排。該事項尚處於籌劃階段,最終完成實施尚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如後續相關安排涉及上市公司,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早在2022年底,青海省人民政府就曾發文表示要加快組建中國鹽湖集團,引進大型央企,整合相關企業組建。根據當時提到的時間表,組建中國鹽湖集團的完成時限是2023年12月,責任單位是青海省政府國資委和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公開資料顯示,鹽湖股份擁有500萬噸/年鉀肥生產能力,產能位列全球第四,佔到國內市場35%左右;擁有4萬噸/年碳酸鋰生產能力,佔到全國8%左右。
公司2024年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共實現營業收入約72.37億元,同比下降27.31%;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22.12億元,同比下降56.6%。報告期內,核心產品氯化鉀產量達到225.51萬噸,較去年同期實現了10.68%的穩健增長,銷量223.67萬噸,同比增長4.63%。
儘管氯化鉀的平均售價因市場波動有所下降,但公司憑藉規模效應和成本控制能力,依然保持了穩定的盈利水平。公司目前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集吸附提鋰、膜分離濃縮技術耦合爲一體的工業化示範裝置,突破了從超高鎂鋰比低鋰型滷水中提取鋰鹽的技術,依託於成熟的技術和優質的鹽湖資源,公司始終將提鋰成本控制在行業左側,優勢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