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歲還在打「離婚官司」 他拖27年屢戰屢敗!關鍵在這句話

在印度大多數地區,離婚屬於禁忌,必須經由法院批准,而且很難成立。(示意圖/Shutterstock)

印度一名老翁27年前向法院訴請與妻子離婚,等了4年獲得地方法院批准,女方上訴之後遭到推翻。今年10月終於獲得印度最高法院審理,儘管法院認爲兩人婚姻已「無法挽救」,仍駁回老翁的離婚申請案件。老翁爲離婚努力了27年仍以失敗告終。

綜合法新社、印度「寰宇一家」(WION)電視臺、美國奇聞網站「奇人異事中心」(Oddity Central)報導,印度最高法院本月10日駁回89歲男子巴尼薩(Nirmal Singh Panesar)訴請與82歲妻子離婚的案件。他與妻子帕拉姆姬(Paramjit Kaur Panesar)貌合神離已近40年。

巴尼薩於1963年與帕拉姆姬結婚,迄今已60年。巴尼薩曾是印度空軍軍官,也是合格醫師,帕拉姆姬原本是教師,兩人育有3名子女。1984年印度空軍把巴尼薩派往南部大城清奈(Chennai),妻子帕拉姆姬說什麼也不願意一同遷居,雙方感情就此破裂。帕拉姆起先與孃家父母同住,後來與兒子同住。

巴尼薩1990年退役,1996年他首度以虐待、遺棄爲由向地方法院訴請離婚,地方法院2000年批准,同年帕拉姆姬上訴自稱履行義務努力維持婚姻,判決遭到推翻。又過了23年,巴尼薩的離婚案終於在今年10月初送進最高法院,然而他未能如願離婚。

印度最高法院12日發佈判決書指出:「印度社會仍視婚姻制度爲虔誠的、精神面的、無價的感情生命網。」帕拉姆姬向庭上表示,她不想帶着失婚婦女的「恥辱」死去,她已盡其所能尊重與丈夫之間的「神聖關係」,她也做好照顧丈夫晚年的準備。法院指出,離婚身分在現代社會可能已非恥辱,「但本案法院關注的是被告個人感受」,法院若行使裁量權判原告勝訴以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對於雙方未盡公正,尤其對被告不公正,即使兩人婚姻破裂已無可挽回,法院傾向於不接受原告提出離婚的訴請。

巴尼薩想離婚可謂難如登天。印度大多數地區視離婚爲禁忌,每100樁婚姻僅有1件以離婚收場。離婚必須獲得法院批准,通常只在具備證據顯示婚姻之中有殘忍行徑、暴力或承受過度經濟重擔的狀況,離婚方可成立。

此外,印度刑事司法系統也以長期積壓案件出名,部分案件可能拖了好幾十年方可解決。印度政府去年表示,全國法院等待審理的案件多達4320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