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狂撈8000萬 學前教育學會前理事長神鬼搬運被起訴

臺北地檢署。(資料照)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前教育發展學會」前理事長羅秀麗,涉嫌利用職務機會,7年共侵佔新北市社會局補助款、學會代辦的公託中心員工離職儲備金合計8000多萬元,作爲個人資金週轉。臺北地檢署已依公益侵佔罪起訴羅女。

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中華民國學前教育發展學會,是於2009年設立的社團法人,該學會以保障兒童福利,發展幼兒及兒童教育及照顧工作爲宗旨,受新北市政府委託辦理蘆洲長安、中和連城、中和民享、蘆洲成功、新莊中港、中和青年宅、中和景新等公共托育中心。

調查局查出,創會理事長的羅女,陸續擔任第2屆、第4屆理事長,另於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擔任秘書長,並經第3屆理事長授權,仍實際負責理事長業務,她因綜理學會業務、掌管財務,保管該學會銀行專戶存摺、印鑑章。

羅明知學會經費限定用於推行學會任務等公益用途,依據當時《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財務收入除週轉金外,應存入銀行或郵局,不得存入其他公私企業或個人」,並明定「日常開支每筆在1萬元以下時,可在週轉金項下以現金支付,超過1萬元應以劃線記名支票付款,不得使用現金」。

但羅女利用受新北市政府委託辦理公託中心機會,自2013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7日將專戶內的新北市社會局補助款、提撥公託中心聘僱人員離職儲備金,轉匯至她個人名下的國泰世華、一銀、永豐銀行6個帳戶,或以提領現金方式侵佔款項,作爲個人週轉之用,總計羅女共侵佔8047萬8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