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千消費券被大哥花完 弟拿「牽狗繩」勒死他 二審判決出爐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本報資料照)

男子陳皇村前年4月因普發6000元與大哥起口角爭執,隨後以遛狗繩勒死大哥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處13年10月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定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今(14)日駁回上訴。

2023年4月3日,陳皇村在上午9時許於位於新北市蘆洲區的住所內與大哥爲普發6000元被花完發生口角爭執,隨後陳皇村便以遛狗繩將大哥勒死,並在犯行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殺人。

國民法官庭上,陳皇村否認有殺人犯意,合議庭認爲,陳皇村僅因細故就與大哥爭執後,以遛狗繩勒住大哥頸部數圈將他勒斃,顯見犯罪手段兇殘,又陳皇村有多項違反保護令的前科,足見陳素行不佳、常對大哥家暴。

合議庭認爲,陳皇村雖犯案時有辨識或控制能力,但他智力不高,又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加上因婚姻不順、工作壓力與獨自撫養兒子等多重壓力,養成酗酒的習慣,考量陳皇村母親多次到庭替他求情盼輕判,加上他曾打電話自首殺人,但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等情況,去年7月15日依殺人罪處13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