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標下雙子星…如今被裁定破產 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教會我們的1堂課」
攝影/劉鹹昌
【撰文‧韓政燕】
3月26日,香港網媒「香港○一」創辦人、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破產。這位曾在兩岸三地媒體界名噪一時的港商,5年前一度標下臺北西區地標「雙子星」開發案,最後經濟部投審會攔腰擋下;回頭看,投審會最後關頭的及時出手攔阻,避免了雙子星恐淪爛尾樓的命運。
回顧2018年,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重啓已5度流標的臺北「雙子星」捷運聯合開發案,于品海的南海控股集團派出子公司「南海發展」,與馬來西亞柏威年集團合組「臺北CITY One團隊」,與藍天集團直球對決,爭取這筆投資金額逾6百億元的重大標案。
標案在審議期間,本刊即揭露「南海發展」財務雖通過投標資格審查,但母集團南海控股的總負債金額是淨值的5.5倍,遠高於北市府對競標者設定的3倍標準,履約財力堪憂,籲主責機關莫忘機捷因得標廠商無力履約,延宕20年通車的慘痛教訓。再者,南海控股的大股東包括中國中信集團,以及由中國國務院控制的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資色彩濃厚,也有國安層面疑慮。
儘管在招標過程中,各界對於品海的履約能力及中資背景已有疑慮,但到最後的價格評比,南海發展仍以總分90分大勝藍天集團的82.6分,拿下優先議約權。
投審會隔年懸崖勒馬
認南海發展存國安疑慮
在南海發展得標後,投審會曾在2018年12月間,以「尚無證據顯示南海發展公司爲陸資」迴應外界質疑,但隨後傳出得標團隊保證金籌措困難等情節,始終無法順利與北市府簽約;直至隔年6月,投審會才以南海發展「易受中國政策影響」爲由,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七條規定,認定不利國家安全,駁回雙子星案。雖南海對此提出訴願,但在結果出爐前,北市捷運局即以南海未於期限內成立新專案公司並與市府簽約爲由,決定以次優申請人藍天遞補。
固然慶幸雙子星免於淪爲爛尾樓,但回顧整趟過程,不免令人捏一把冷汗,從無視母集團財務狀況的資格審查、履約能力判斷,到一度過於輕忽的中資認定,讓日後遭判破產的于品海,竟能在雙子星案的審查過程中一路闖關。
于品海教會我們的一堂課,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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