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款爆汗褲排出汗量超驚人?消基會質疑:廣告涉誇大不實
▲市售機能緊身褲,四成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圖/消基會提供)
近年來,運動風氣盛行,帶動運動服飾購買風潮,其中機能緊身褲更是賣得嚇嚇叫;對此,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於市面上各通路購得12件機能緊身褲,結果發現品質均符合標準,但有四成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且還有5款爆汗褲涉廣告誇大不實。
這次購得的12件機能緊身褲,價格落在354~2580元間,價差逾7倍,價格最低者爲「EXR運動褲」,價格最高者爲「NB七/八/九分褲」。消基會指出,此次針對遊離甲醛等「品質項目」成分檢測,並檢查中文標示是否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規定,以瞭解機能緊身褲的品質,避免消費者購入可能危害健康服飾。
消基會表示,依據「服飾標示基準」查覈樣品的「中文標示」,發現有5款本體與外包裝標示不一致,像是纖維成分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標示、未標示進口商等。而這5款分別爲,「HILL+ PLUS運動路跑壓縮褲」、「NEOTEX HOT SPA爆汗美體褲-長褲」、「SANTO美國懶人救星美腿塑身爆汗褲」、「Seraphic SLIM SHAPERS爆汗美體褲」、「EXR運動褲」。
消基會說,不符合商品已違反「商品標示法」,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此次檢測的5款爆汗褲廣告標語也涉不實,像是「NEOTEX HOT SPA爆汗美體褲」宣稱「穿爆汗褲走路10分鐘=一般褲子一小時」,以及「SANTO美國懶人救星美腿塑身爆汗褲」直指他們的商品是「史上最輕鬆的瘦法」。
對此,消基會指出,這樣的商品廣告宣稱,皆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若業者有明顯誇大宣稱產品情形,則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且根據同法第42條,可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提醒,檢視12件樣品的標示,有5件不符合規定,比例高達42%,顯見市售機能緊身褲標示沒有遵照規定落實,並建議消費者購買時,不應只注意款式、顏色、價格等,也應該仔細檢查標示是否齊全、纖維成分是否易引發過敏,同時注意高單價商品不一定就代表高保障,擁有許多名人代言的商品也未必適合自己,切勿盲目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