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寶單親爸管不住下半身!3度幽會女伴被抓 公開鞭刑6下

▲莫哈末阿芬迪阿旺27日前往阿穆克達菲比拉沙清真寺接受公開鞭刑。(圖/翻攝自Facebook)

記者葉睿涵/編譯

馬來西亞育有5名子女的42歲鰥夫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3度觸犯伊斯蘭教法中的幽會罪,而在27日於阿穆克達菲比拉沙清真寺接受公開鞭刑6下。此案不僅是馬來西亞首次在法庭及監獄以外的公共場所執行鞭刑,也是該國罕見公開實施伊斯蘭法,吸引社會廣泛關注,現場還有近百人圍觀行刑。

綜合當地媒體報導,莫哈末阿芬迪阿旺擁有5名年齡介於16歲至21歲的孩子。去年7月,他首次觸犯幽會罪行(khalwat,指未婚異性單獨在私下接觸)被定罪後,遭法院判處罰款2700令吉(約新臺幣2萬元)。

今年1月25日凌晨,他再次被發現與一名30多歲的女子在空置樓房內幽會,而被判處鞭刑4下及罰款3000令吉(約新臺幣2.2萬元)。然而,阿芬迪依舊不思悔改,再次於今年6月16日凌晨第3次與一名52歲的女子幽會,最終被判處6下公開鞭刑及罰款4000令吉(約新臺幣2.9萬元)。

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原定於12月6日執行鞭刑,但之後因莫哈末阿芬迪阿旺提出上訴,而被延期至12月27日,於登嘉樓州阿穆克達菲比拉沙清真寺午間祈禱後進行。當天,現場有近百人聚集觀看,但當局僅設有90個座位供人入內觀刑。

下午2時30分左右,身穿橘色囚服、戴着口罩和手銬的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在2輛警車的護送下,被馬江監獄押解車送抵清真寺,並經醫生確認身體狀況良好後,準備接受鞭刑。下午2時50分,莫哈末阿芬迪阿旺以站立姿勢,背對着公衆,在監獄局男官員的執行下被鞭打背部6下,過程僅耗時2分鐘。

▲莫哈末阿芬迪阿旺是馬來西亞首名在公開場所被鞭打的犯罪者。(示意圖/VCG)

報導稱,這是馬來西亞首次在監獄或法庭外的公開場合執行伊斯蘭教法的公開鞭刑。根據《2001年登嘉樓伊斯蘭刑事程序法令》第125條文(3)(c),伊斯蘭法庭可指示在任何地點執行鞭刑。報導稱,這次公開鞭刑的實施,不僅是對違法者的懲戒,也旨在對社會起到警示作用。

馬來西亞實施雙軌法律制度,適用於穆斯林的伊斯蘭刑法、家庭法與非宗教的法律並行。刑法允許對一系列犯罪行爲實施鞭刑,包括性侵、販毒,女性、50歲以上男性、被判處死刑的男性不在懲戒範圍內,但在實施伊斯蘭教法的特定州屬,伊斯蘭教法庭可對穆斯林男女執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