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輛逾齡公車在中市趴趴走 副市長:要求業者儘速汰舊換新
市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等,今天質詢指出,現今有50輛逾齡公車在市區道路「趴趴走」,交通局管理消極、變相放水。(陳世宗攝)
臺中市政府10年補助公車業者260億元實施免費公車政策。,市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謝志忠今天質詢指出,現今有50輛逾齡公車在市區道路「趴趴走」,機件老舊恐發生行車意外,批評交通局管理消極、變相放水,枉顧市民健康安全,應大刀闊斧要求逾齡公車全部換新。副市長陳子敬強調,將加強督導業者儘速汰舊換新。
張玉嬿說,刷卡免費公車實施超過10年約花費市庫260億元,有全臺最多的公車業者,龐大預算就是他們最好的淘金地,臺中理應享有全臺品質最好的公車。事實上卻平均車齡約8年,逼近10-12年的規定上限,新車不多。
張玉嬿指出,去年市區客運逾齡公車28輛,今年到7月底增加至50輛,這些逾齡公車機件老舊,也恐排放污染物,市區道路「趴趴走」威脅行車安全、市民健康,而臺北、新北沒有超過10年以上的公車,臺中市應該檢討學習。
黃守達、謝志忠和張玉嬿說,50輛逾齡老車依舊在覈定路線營運,依公車管理自治條例開罰的卻僅5輛,可見交通局管理消極、變相放水,才讓公車業者膽敢不換新車,連監察院審計部都看不下去,審覈報告直接要求交通局依公車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王立任批評,公車近年來已發生許多事故,交通局應該更加註意公車車輛本身的狀態。而逾期十年的公車依據「臺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本來就不應該在路上行駛,更不能因爲中央補助減少的關係就允許公車業者延續使用逾期的公車,犧牲的反而是市民的生命安全。因此要求交通局往後一旦查察行駛中的逾期公車應立即予以停駛,而不是單純罰款而已。
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強調,公車品質不能放水,交通局應該要硬起來,嚴格執行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並建議依車齡老舊遞減免費公車補貼,大刀闊斧要求業者將老舊公車全面汰換,讓市民搭乘安全舒適的新公車。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汰舊換新還有涉及中央補助款的問題,加上中央政策2023年全面公車電動化,現在業者要汰舊換新是要換電動公車或汽柴油公車,車價的落差相差很懸殊,會督促業者若公車已逾齡應加速汰舊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