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不會 國民法官小心被詐騙
明年1月1日國民法官新制度正式上路,各地方已開始在挑選國民法官,爲防止詐騙集團冒用制度行騙,司法院與內政部警政署15日共同舉辦「國民法官反詐騙記者會」,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左二)、刑事廳長彭幸鳴(左一)與警政署長黃明昭(右二)、刑事警察局長李西河(右一)共同宣誓反詐騙,要讓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張鎧乙攝)
國民法官新制明年元旦施行,爲防止詐騙集團用來當詐騙幌子,司法院、警政署15日共同舉辦「國民法官反詐騙記者會」,由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警政署署長黃明昭、刑事警察局局長李西河一起提醒民衆「4個不會」,別上詐騙集團的當。
林輝煌說,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後,法院有4個「不會」,首先不會要求國民法官加入LINE羣組,其次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提供保證金、不會要求國民法官提供存摺或提款卡、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操作自動提款機。
林輝煌表示,司法院依明年度需求,已抽出13萬多名備選國民法官,經資格審查後,就會以掛號信寄送通知,讓民衆預先有心理準備。明年有個案需審理時,法院會再從名冊中隨機抽選出本案的候選國民法官,不會有使用LINE羣組、提供保證金或使用ATM領款情形。
警政署長黃明昭指出,爲展現打擊詐騙、守護治安決心,行政院已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以「識詐、堵詐、阻詐、懲詐」四大面向破解詐騙手法;隨着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施行,詐團也可能冒用國民法官制度行騙,警方也同步進行防詐宣導,提升民衆「識詐」知能,讓全民在瞭解國民法官新制的同時,也培養自身防詐技巧,避免遭受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