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攤商全臺「詐雞」9個月狂撈271萬 11名批發商報案才知都是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綽號油雞哥」的黃姓男子與另外兩名王姓、黃姓雞販聯手,以零成本方式全臺「詐雞」,並將向雞肉批發商騙來的商品轉賣,狂宰批發商271萬4226元,最後一共有11名被害人跳出來指認,3人日前被嘉義地院法官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2年至2年8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3人鎖定雞肉批發商叫貨流程漏洞,做起無本生意海撈一筆。(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油雞哥2011年間在彰化縣鹿港鎮的黃昏市場擺攤,因此結識同個市場的雞販黃男,兩人平時也有雞隻買賣的業務往來,5年後他轉往某公司擔任剁雞的工作,後來透過黃男介紹才認識第二名雞販王男,3人就此展開「詐雞」之路。

王男2018年底因爲缺錢,在油雞哥的建議下開始學習殺雞和賣雞,黃男則在彰化市開設餐廳,並讓他在店裡擺攤賣甕仔雞,沒想到生意越做越熟,他們也漸漸發現雞隻屠宰與批發、零售流程可以先叫貨後付款,因此將歪腦筋動到這個交易漏洞上。

爲了償還債務,油雞哥和王男兩人在2019年2、3月間向雞肉批發商叫貨,並以每隻175元的價格轉賣不知情的商家。起初不知情的黃男意外得知兩人的行爲,不僅沒有制止,反而選擇加入想分一杯羹,每日向批發商叫貨70只雞,再以每隻200元的價格轉賣,9個月內一共詐得270萬4226元。

▲油雞哥與黃男原本都是在菜市場做生意。(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無關)

受害的批發商們因爲遲遲收不到貨款,加上3人叫貨之後就失聯了,無奈之下只好報警,沒想到全臺算一算,竟然有11名批發商受騙,遍及嘉義縣新北市、彰化縣、桃園市4縣市

3人被逮之後自知瞞不住了,通通坦承認罪。嘉義地院日前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判處油雞哥2年8月、王男2年、黃男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