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人去年歸化我國籍 越南菲律賓印尼籍居前三

▲圖爲移民外觀。(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文/中央

內政部統計,108年歸化國籍人數共3438人,其中,越南籍2325人最多,菲律賓籍362人居次、印尼籍350人排第三,合計東南亞國家者就有3295人,歸化原因以「爲國人配偶」最多,佔86.1%。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最新統計,108年歸化國籍人數計3438人,較107年減少114人。歸化原因以「爲國人配偶」者2960人(佔86.1%)最多,「未成年人之(養)父母現爲國人」者132人(佔3.84%)次之,「自願歸化」者113人(佔3.29%)居第3。

內政部指出,108年歸化者原國籍以越南籍2325人(佔67.63%)最多,菲律賓籍362人居次、印尼籍350人排第三,合計東南亞國家者就有3295人(佔95.84%),與去年比較,越南籍減少152人最多,另馬來西亞籍增加26人較多。

內政部表示,108年歸化國籍的女性共3097人(佔90.08%),遠高於男性341人(佔9.92%);其中,女性「爲國人配偶」者2794人(佔90.22%),以越南籍配偶佔73.05%爲主,男性歸化國籍者同以「爲國人配偶」者166人(佔48.68%)最多,又以越南籍配偶佔24.10%最多。

內政部指出,歸化國籍者以外國人國民結婚爲大宗,近年因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各國經貿交流社會發展變化,與外籍聯姻對數漸減,導致歸化國籍人數自99年7692人逐年遞減至105年3252人。105年國籍法修正公佈,放寬歸化條件,106年人數升至5366人,107年、108年又趨穩。

另外,政府爲延攬優秀外籍專業人士來臺,針對「有殊勳於我國」,經行政院覈准,或是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有助臺灣利益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經內政部召開審查會審查通過,許可歸化後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內政部表示,截至109年4月底,「有殊勳於我國」歸化國籍者計73人,歐洲37人佔52.11%最多,美洲24人佔33.80%居次。另有139位「高級專業人才」符合國籍法規定,不用放棄原國籍成功歸化國籍,以亞洲49人佔39.52%最多,美洲39人佔31.45%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