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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樂清市城中村改造南岸一期第五輪和南岸三期第二批報名交款的公告
根據樂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組織方)和南岸經合社、南岸捕撈經合社協商意見,決定組織開展南岸一期第五輪和南岸三期第二批安置房報名交款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岸一期第五輪和南岸三期第二批報名分配方式:
根據南岸片區安置房供需的實際情況,決定南岸片區報名和分配工作採取分批開展的方式進行。
二、參加南岸一期第五輪和南岸三期第二批分配報名活動的主體資格及相關要求:
1.南岸三期第二批報名對象爲:南岸整村拆遷戶(不包括無房戶、兩路),具體分配資格由城南街道辦事處會同南岸經合社、南岸捕撈經合社共同確定。
南岸一期第五輪報名對象爲:南岸整村拆遷戶(不包括無房戶),具體分配資格由城南街道辦事處會同南岸經合社、南岸捕撈經合社共同確定。
2.因提前摸文分配,現場公佈的戶型爲預測面積,最終結算以實測面積爲準,實測面積在一房一價結算前公佈。
3.參與分配人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拆遷安置協議書中被拆遷人,被拆遷人爲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應推選一人作爲參與分配人。被拆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須由其監護人代表。
4.被拆遷人已經亡故的,其繼承人應推選一人蔘與分配,如在此日期前已由公證書或法院確定了拆遷安置房繼承人的,應由該繼承人(多位繼承人推選一人)參與分房活動。
5.參與分配人(包括被拆遷人、監護人、繼承人、委託代理人)參加分配活動時應出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
6.未按上述要求辦理相關手續,造成被拆遷人、監護人、繼承人或委託代理人無法參加分配等後果的,責任由被拆遷人及其權利承受人承擔。
7.參與分配人的資格由組織方審定,但參與分配人不是抽籤分配安置房的當然權利人,安置房的權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並由權利人辦理了相關手續後由登記部門確定。
8.完成報名交款後,需確定本次活動的參與分配人。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8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時00分截止。
2.報名工作地點:躍華電訊綜合樓五樓519室(樂清市寧康西路337號)。
3.報名準備資料:拆遷協議書、相關安置戶的身份證、委託書及套型確認單。
4.報名內容:覈對預留的安置房住宅面積。本次安置房套型分別約爲90㎡戶型、120㎡戶型、140㎡戶型、160㎡戶型。
“90㎡戶型”、“120㎡戶型”、“140㎡戶型”和“160㎡戶型”不是指一套安置房的實際面積是90㎡、120㎡、140㎡、160㎡,其面積以實測爲準,面積誤差部分按相關拆遷安置規定處理。
分配房源:南岸一期清湖華庭92套“90㎡戶型”、12套“120㎡戶型”、103套“140㎡戶型”、1套“160㎡戶型,共計208套。
南岸三期清岸名築2套“90㎡戶型”、11套“120㎡戶型”、15套“140㎡戶型”、89套“160㎡戶型,共計117套。
四、安置房建設資金交款工作時間安排:
1.交款時間:2024年11月8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時00分截止。
2.具體分配時間和規則在交款手續截止後另行通知公告。
3.房源信息、分配活動資料及相關事項可諮詢躍華電訊綜合樓五樓519室(樂清市寧康西路337號)。
五、拆遷安置戶交納安置房建設資金及其相關要求:
1.拆遷安置戶應於2024年11月8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時00分前到躍華電訊綜合樓五樓519室完成相應的套型報名,領取相應套型的交款單並完成交款。完成交款後在躍華電訊綜合樓五樓519室領取參與分配卡。本次安置房建設資金以3900元/㎡交納,最終安置房建設資金在摸文後確定實測面積及樓層房號後按照一房一價進行多退少補。
2.在交足安置房建設資金後,參與分配人可領取參與分配卡。分配卡的號碼按完成交款後登記的先後次序進行排序。
3.未交足安置房建設資金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委託事項並提交證明材料確定參與分配人的,視爲放棄本次抽籤選房的權利。已有資格但未參加本次摸文活動的,視爲放棄本次安置房分配權利。未抽籤分配的剩餘安置房由組織方處置。
4.若報名人數較多,房源不足,拆遷安置戶根據分配活動規則參與現場分配活動,如未摸得安置房的,安置房建設資金將在分配活動結束後本人提出申請,覈實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所提供的銀行卡內,後續聽從組織方安排。
六、其他說明:
1.本次分配的安置房均已配對相應的一個車位。
2.報名及審覈過程中,拆遷安置戶若有隱瞞虛報,惡意修改審覈信息等行爲,組織方有權取消該拆遷安置戶資格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諮詢地址:躍華電訊綜合樓五樓519室(樂清市寧康西路337號)。
4.本公告由樂清市城南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樂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辦事處
2024年11月8日
來源:樂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