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張雲端發票中百萬大獎 財政部判定「2張不給獎」原因曝光

雲端發票專屬獎。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黃羿馨攝影

財政部今天公佈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清冊,開出15個特別獎(新臺幣1000萬元)及15個特獎(200萬元),消費金額最低爲超商15元手續費,金額最高者是由里仁開出的1919元發票,消費品項包含堅果、蓮藕和茭白筍等。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表示,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1000萬元中獎號碼爲72054514,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爲92488868。

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爲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的發票,可兌領特別獎及特獎的中獎發票,均有15張。原應開出30張的雲端發票百萬專屬獎,本期僅有28張,主因是有買受人似涉未辦登記擅自營業情事,而不給獎;另一張則是因銷售額爲0元,依規定不給獎。

檢視中獎清冊,本期15張特別獎(1000萬元)中,有7張消費金額不到百元。金額最低者,是桃園市中壢區龍慈路全家便利商店開出的15元代收手續發票;另有民衆僅花22元foodpanda外送費,以及在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全家便利商店買18元蘋果調味乳,幸運捧回千萬元獎金。

特別獎消費金額最高的一張發票,由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以販售有機商品爲主的里仁開出,民衆花1919元購買堅果、蓮藕和茭白筍等。

15張特獎(200萬元)發票中,金額最低者由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統一超商開出,消費品項與金額是列印費9元;另有民衆支付900元拖吊服務費,抱回200萬元獎金。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提醒,9、10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爲今年12月6日至明年3月5日,中獎人應在期間內到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指出,本期電子發票對中特別獎、特獎、頭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百萬元獎等4大獎項幸運得主,共計109位,獎金合計超過2億1700萬元;109位中獎得主中,有79位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

9-10月期統一發票200萬中獎清冊。圖/財政部賦稅署提供

9-10月期統一發票千萬中獎清冊。圖/財政部賦稅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