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重啓!石家莊“商轉公”實施方案來了→
今日,石家莊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消息,宣佈4月28日提前重啓“商轉公”業務。石家莊將成爲京津冀首家實施“商轉公”政策的城市。
《石家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實施方案》及政策解讀,已通過官方渠道發佈。繳存職工可通過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微信公衆號、手機公積金APP等,關注瞭解相關信息。
石家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實施方案
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有效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貸)壓力,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業務,具體方案如下:
一、受理時間
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自2024年4月26日起,開放“商轉公”業務預約;4月28日起,正式受理“商轉公”業務申請。其中,個貸中心負責受理所購住房在市內四區的“商轉公”業務,其他各縣(市、區)管理部、高新管理部負責受理所屬地區“商轉公”業務。
二、申請條件
我市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了商貸(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商轉公”業務:
(一)符合石家莊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二)申請人爲原商貸借款人,且必須是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產權人;
(三)申請人原商貸尚未結清;
(四)原商貸銀行同意申請人提前結清全部商貸;
(五)原商貸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且登記日期滿5年;
(六)所購住房能夠提供抵押擔保,除原商貸設定的抵押登記外,無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權設定等權利限制情形。
三、辦理方式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通過“先還後貸”或“以貸還貸”的方式辦理。
(一)“先還後貸”方式。申請人向中心相關受理機構提交“商轉公”申請,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通過後,自籌資金一次性結清原商貸,並註銷商貸抵押登記;中心取得原商貸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明》後,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髮放至申請人個人銀行賬戶。
(二)“以貸還貸”方式。申請人向中心相關受理機構提交“商轉公”申請,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通過後,辦理順位抵押登記手續;中心取得第二順位抵押《不動產登記證明》後,在商貸約定結清日期當日,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髮放至原商貸銀行指定賬戶,同時申請人自籌資金將差額部分結清,並註銷原商貸抵押登記。
四、額度、期限及利率
(一)“商轉公”貸款額度應符合石家莊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相關規定,同時不高於原房產價格的60%;通過“先還後貸”方式辦理的不能超過原商貸剩餘本金(取萬元整數),通過“以貸還貸”方式辦理的不能超過原商貸剩餘本金扣除2個月月還款額後的餘額(取萬元整數)。
(二)“商轉公”貸款期限及房產套數認定按照石家莊住房公積金貸款現行政策執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住房公積金法定利率執行。
五、辦理材料
申請“商轉公”業務,應提供下列資料,並攜帶原件辦理: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審批表2份;
(二)承諾授權書2份;
(三)夫妻雙方授權中心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各1份;
(四)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五)夫妻雙方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各2份;
(六)婚姻狀況相關證明覆印件2份;
(七)住房公積金貸款受託銀行I類借記卡複印件2份;
(八)原商貸所購住房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原商貸借款合同複印件各2份,貸款銀行出具的商貸餘額證明及近6個月還款明細。
持我市人才綠卡A卡、B卡的同時提供人才綠卡複印件;
現役軍人同時提供現役相關證件或證明及收入證明材料;
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同時提供子女戶口本及出生醫學證明;離異再婚家庭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材料等可證明子女撫養關係的證明材料。依法收養子女的需同時提供戶口本或收養登記證等可證明收養關係的證明材料;
中心受理機構對於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存疑的,可要求其提供勞務合同、代繳資料、工資流水、養老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完稅憑證等資料進行佐證。對無法提交相關證明資料的,經辦部門可視情況減少貸款額度或不予貸款。
六、運行機制
爲防範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保障常規提取和貸款業務正常運行,中心實施“商轉公”業務動態啓停機制,即:中心個貸率高於85%(含)時,暫停受理“商轉公”業務;個貸率低於75%(含)時,恢復受理“商轉公”業務。“商轉公”貸款業務暫停辦理時,已進入審批環節的貸款申請應當及時辦理完畢。
七、其他事項
(一)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上級政策要求,結合我市房地產形勢及住房公積金管理實際情況,可對本方案具體措施進行調整,並及時向管委會辦公室進行備案。
(二)河北省省直住房資金中心參照本方案執行。
來源:石家莊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