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嫩警網路散發少年性愛照辯稱「疏壓」 遭判降1級懲戒
23歲員警網路散佈未成年人性影像辯稱「疏壓」 遭判降1級懲戒(示意圖,達志影像)
23歲郭姓員警在網路論壇散佈成年人及未成年人性交、猥褻行爲照片及影片遭逮,他因坦承犯行被判緩刑3年確定,內政部移送懲戒後,他辯爲疏解壓力而上網尋求抒發,請從輕懲處,懲戒法院考量他年輕識淺,閱歷及思慮較屬不周,判決降1級改敘。
郭男在網路上下載之含有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爲性交、猥褻行爲之照片及影片後散佈,2023年7月5日警方持搜索票至郭住處執行搜索逮獲郭男,刑事部分,郭男被依散佈少年爲猥褻行爲之照片、影片供人觀覽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內政部將郭男移送懲戒,郭男辯稱,開始違法行爲時,尚未經派任擔任警員,年少無知而誤觸法網,自始坦承犯行並配合調查,他因不熟悉法律之相關規定, 爲疏解壓力而上網尋求抒發,請考量他之犯罪手段及情節,予以從輕懲處。
懲戒法院認爲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致性剝削,乃普世價值,並經政府大力宣導,爲社會大衆共同遵守之規範,郭男擔任執法人員之警察,更應身體力行爲民表率,乃竟散佈少年爲猥褻行爲之照片、影片供人觀覽,其行爲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氣,所生之損害及影響非小。
合議庭考量郭男行爲後態度尚佳,並知所悔悟,最後違法行爲時才23歲,年輕識淺,閱歷及思慮較屬不周,且本案遭查獲後年終考績丙等,已受相當之教訓,當已知所警惕,判決降1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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